根據《深圳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的意見》(深發〔2011〕9號);《深圳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9號);《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財規〔2013〕1號);《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財科〔2012〕168號);《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12〕9號)文件的規定,現決定開展2019年深圳市孔雀團隊資助的申報工作,具體申報事項如下:
一、審批內容
對來我市工作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新創業予以資助。
重點支持領域:互聯網、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機器人、可穿戴設備、智能裝備等新興產業。
二、辦理條件
申請團隊資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單位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團隊包括1名帶頭人和2名及以上核心成員,團隊成員之間穩定合作2年以上。團隊成員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具備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科研成果創新性突出或產業化前景好。
(三)海內外高層次團隊由海外高層次人才(海外專家、留學回國人員或有豐富海外工作經歷人員,海外學習、工作經歷需在2年以上)或國內高層次人才(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美國、英國、德國、澳大利亞、以色列等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中組部“千人計劃”、中科院“百人計劃”、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入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組成。
海外青年團隊由海外高層次人才組成,帶頭人及核心成員均應具有博士學位。
(四)團隊中海外高層次人才從海外回國或來華工作時間、國內高層次人才來深圳工作時間均須在2015年1月1日之后。
(五)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年齡不得超過60歲(195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團隊平均年齡不得超過55歲,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及創新團隊項目入選者、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美國、英國、德國、澳大利亞、以色列等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作為帶頭人全職來深工作可放寬至65歲(195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海外青年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年齡均不超過45歲(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團隊獲得資助后需在深圳連續工作5年以上,團隊帶頭人及其他核心成員一半或以上須全職(每年9個月或以上)在深工作,并與市外單位沒有全職聘用合同關系,其他成員在深圳工作時間年均須達到3個月或以上。項目執行期內,帶頭人不得更換,其他核心成員變更依照相關規定報主管部門審批。團隊全職人員,如尚未與依托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須簽訂意向性合同,并承諾入選后3個月內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到崗。
(七)申報單位同一項目每年只能申報一次,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凡以相同項目多頭申報、重復套取政府資金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單位兩年內所有項目的資助資格。“同一項目”是指經我委使用相應軟件對申報項目進行查重后,相似度為30%以上(含30%)的項目。
(八)已列入科技誠信異常名錄的單位和人員,不得申報。
本年度申報基礎研究(自由探索、學科布局)、技術攻關、創業資助、深港創新圈、國際科技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股權投資、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科技應用示范、孔雀(孔雀團隊、創業資助、技術創新)、創客(創客創業資助)計劃的企業和高校、科研機構項目組成員,有申報總量限制:
1.申請單位為企業的,原則上只能單獨或者聯合申報1項;2015年以來獲得國家、廣東省和部級科技獎勵的企業或2016年、2017年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可以單獨或者聯合申報2項。
2.申請單位為高校或者科研機構的,其項目組成員只能單獨或聯合申報2項。
團隊舉薦:
(一)符合前述辦理條件的團隊,經由相關領域3名推薦人(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美國、英國、德國、澳大利亞、以色列等國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聯合舉薦,可免函審直接進入答辯環節,舉薦意見可供答辯評審參考。推薦信須對團隊人員水平和項目的必要性、創新性及可行性等給予肯定性評價。同一推薦人每年只可推薦一個團隊。
(二)已獲批我市孔雀團隊5個及以上的依托單位可舉薦本單位新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被舉薦團隊須符合前述辦理條件。舉薦單位曾獲批5個孔雀團隊即擁有1個舉薦名額,曾獲批10個孔雀團隊即擁有2個舉薦名額,以此類推;每舉薦1個新團隊,單位舉薦名額減1。單位推薦信須對團隊人員水平和項目的必要性、創新性及可行性等給予肯定性評價,同時明確單位對團隊成員到崗、資金使用、項目推進等承擔主體責任,并為團隊提供場地、經費等保障支持。經單位舉薦的團隊,可免函審直接進入答辯環節,單位舉薦意見可供答辯評審參考。
(三)深圳市委市政府或市科技產業領導小組要求部署的團隊,如符合前述辦理條件,可免函審直接進入答辯環節。
三、審批數量及方式
支持強度:有數量限制,受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單個團隊項目資助金額1000萬元至1億元,平均資助強度2000萬元左右。其中,海外青年團隊最高資助強度2000萬元。對依托單位為企業的團隊,資助金額不高于項目申報預算總額的50%。
支持方式:無償資助。依托單位為非預算管理單位的資助資金分兩期撥付,簽訂合同后撥付60%,通過中期考核后按規定撥付余款;預算管理單位按相關規定分年度撥付。
鼓勵各區結合全市產業布局和各自優勢,擇優培育、資助具有成長潛力的創新創業預備項目團隊。
四、審批受理機關
受理機關:市科技創新委。
聯系電話:88121039、88102204。
受理地點: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西廳18-28號窗口。
五、審批決定機關
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六、審批程序
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組織專家函審、答辯評審、現場考察—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委審核—市政府及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下達資金計劃—申請單位與市科技創新委簽訂項目合同書—撥付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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