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鹽田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規定(修訂)》,鹽田區人民政府,深鹽府規〔2017〕4號;《鹽田區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和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鹽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深鹽府辦規〔2017〕3號文件的規定,現決定開展2018年鹽田區資助參展企業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申報事項如下:
一、申請內容
對于申請單位上一年度自行參加的各類經貿科技展會,屬鹽田區傳統優勢產業或高新技術產業的給予資助。
二、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國內外展會按場租費50%的比例給予資助(最多補貼2個標準展位場租費的50%或36平方米光地的場租費),每項展會資助總額不超過5萬元,每家企業每年可享受的參展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報、集中審查、審批機關審定、社會公示。
三、辦理條件
申請該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當是在鹽田區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含企業、實驗室、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機構、新興組織機構)。
(二)申請單位在參加展會前已向區經促局(科創局)提交了參展備案資料(登錄“鹽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報系統”的下載專區下載《鹽田區企業參展計劃備案表》,在電腦上填寫后打印并蓋章的紙質文件原件、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鹽田區經促局(科創局)。
(二)聯系方式:25293685。
(三)受理地點:鹽田區行政中心7樓724室。
五、決定機關
鹽田區政府。
六、辦理程序
申請人登陸“鹽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報系統”注冊用戶并下載申請書—向區經促局(科創局)提交申請材料—業務科室進行初審—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申請人憑撥款憑證向區經促局(科創局)提交撥付申請—區經促局(科創局)撥款。
上一篇:關于2018年鹽田區資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項目的申報通知
下一篇:關于2018年鹽田區資助對外承包工程業務企業項目的申報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