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內外舉辦創新創業大賽、雙創周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主題活動的組織方或承辦方。
二、申報條件
申報活動備案的單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光明區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且是創新創業活動的組織方或承辦方,不含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二)創新創業活動的舉辦地原則上應在光明區;
(三)申請人不存在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四)創新創業活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通過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具備第1項條件的活動優先通過備案:
1.以區級及以上政府名義舉辦的,或以市級以上科技、產業、招商等主管部門名義舉辦的活動;
2.活動參與人數超過50人,且出席嘉賓具有較高行業地位,對創新創業具有引領支撐作用,有助于創業項目及企業對接資本、人才、技術、市場等資源;
(五)創新創業活動方案合理可行,對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創新創業氛圍,提升影響力具有促進作用;
(六)創新創業活動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范簡樸,各項經費需根據扶持標準統籌安排、合理預算;
(七)創新創業活動須符合安全、消防、環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資助標準
對經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在境內外舉辦的深圳市創新創業大賽及系列賽事、雙創周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主題活動,按活動實際支出的50%,給予活動承辦方最高10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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