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 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6〕24號)精神,促進我省電子商務應用和模式創新,發揮示范企業引領作用,進一步推動我省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現開展2017-2018年度廣東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7年底前,認定一批2017-2018年度廣東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
二、工作程序
(一)11月15日-11月25日:企業申報。企業將申報材料遞交轄區地市商務主管部門進行申報;
(二)11月25日-11月30日:企業遴選推薦。各地市商務主管部門組織遴選,廣州市商務委負責省屬企業的推薦,并于11月30日前向省商務廳提交推薦函和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含電子版,其中,申報企業情況匯總表只需提交電子版);
(三)12月1日-12月6日:申報材料復核整理。申報材料進行材料完整、條件達標等合規性復核,不合規材料不納入評審;
(四)12月11日-12月12日:專家評審。組織抽取省商務廳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若干名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進行評審;
(五)12月18日-12月24日:公示名單;
(六)12月26日-12月28日:復核并公布最終名單。
三、推薦指標
廣州、深圳市各30家企業;東莞、佛山市各10家企業;珠海、惠州、中山、汕頭、江門、肇慶、揭陽市各5家企業;其他市各2家企業。已被認定為商務部2017-2018年度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不列入推薦名單。
各地市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管理,嚴格按照《2017-2018年度廣東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規范》的原則和標準條件進行遴選,確保推薦的企業創新發展水平高、示范作用強。
廣東省商務廳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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