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支持在制造業產品研發與生產過程中涉及的關鍵領域和環節的系統設計、功能設計、核心技術和工藝流程設計等方面的創新成果轉化應用項目。
二、支持對象
工業設計發展扶持計劃資金扶持的對象為: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工業設計的企業或機構。
三、支持數量、資助標準及方式
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年度工業設計業發展扶持計劃資金總額控制。
資助標準:事后資助,按不超過專項審計核定的項目實際支出費用5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不超過300萬元。
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已經取得基于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方面的核心設計創新成果的應用項目,對其在實現轉化應用過程中的費用給予資助,費用范圍包括實施該項目的工程樣機制作,以及購置實驗材料、實驗設備、技術(含設計)引入、專利申請、產品檢測、標準認證和成果推廣等。
四、申報條件
申請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守法經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在深圳市社會信用系統上信用記錄良好;
(二)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
(三)所從事行業或開展的業務按照有關規定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準、備案或需取得相關資質的,應按要求取得;
(四)申報單位需對申報項目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和套取、騙取財政專項資金;
(五)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資助,同一事項確因政策允許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重復使用同一發票申報項目可視為重復申報;
(六)項目以設計為主導,已經取得基于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方面的核心設計創新成果應用。近兩年內(各獎項統計時間為2017年6月1日以來)企業獲得省部級以上或國際知名工業設計獎和授權專利10項以上,設計成果知識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
(七)項目在深圳市范圍內實施,設計水平在行業領先,具有較高創新性、較好示范作用和良好經濟社會效益,對提升行業整體設計水平具有重大影響;
(八)項目承擔單位具有較完善的軟硬件設施,較強的工業設計實力、成果轉化推廣能力,高水平的設計創新團隊,專業設計人員20名以上,項目首席設計師具有5年以上產品設計開發經驗;
(九)申請項目須為2017年1月1日后開始建設,并于申報之日之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
(十)申報單位未連續三年獲得本計劃資助。
五、業務受理
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
業務咨詢:82336774、88102021。
技術支持:22628708、22627847。
六、申請受理機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