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新能源產業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我委決定組織實施深圳市新能源產業和節能環保產業2018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扶持計劃類別
高技術產業化項目采取股權資助或貸款貼息扶持方式。
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高技術產業化項目支持領域
1、智能電網。
重點扶持輸電線路狀態檢測裝置及系統、柔性交直流輸電關鍵設備、高壓直流輸電關鍵設備、智能變電配電設備及系統、智能用電設備及系統、智能電網通信信息平臺等。
2、太陽能。
重點發展薄膜太陽能電池、高效晶體硅太陽能電池及組件、新型太陽能電池、太陽能并網發電、太陽能玻璃、太陽能光熱利用、太陽能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及太陽能-LED光電產品等。
3、核能。
重點發展核電配套裝備制造、核電信息技術、核電站建設與運營綜合服務系統及核電供應鏈服務平臺等。
4、風能。
重點發展風電控制裝備、風力發電設備及新型風機設備制造等。
5、生物質能。
重點發展垃圾焚燒發電,垃圾焚燒爐排和煙氣處理裝備及其他生物燃料等。
6、儲能電站。
重點發展儲能材料、儲能裝備、儲能電站建設及應用(技術)等。
7、新能源汽車。
重點發展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及關鍵零部件等。
8、頁巖氣。
重點發展頁巖氣資源勘探、開采技術及裝備等。
三、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高技術產業化項目支持領域
1、高效節能產業。
重點發展電機及拖動裝置、節能監測、余熱余壓利用、鍋爐窯爐等節能技術和裝備,新型節能建筑材料、高效節能照明產品、高效節能電器以及節能汽車等節能產品。
2、先進環保產業。
重點發展大氣污染防治、環境污染監測、水污染防治、固廢處理處置、噪聲污染控制、生態修復、清潔生產等領域環境治理技術和裝備以及環保材料與藥劑等。
3、資源循環利用產業。
重點發展工業固體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建筑固體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汽車零部件及機電產品再制造、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生物質廢棄物循環利用以及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等。
4、節能環保服務業。
重點發展節能服務業、環保服務業、再制造服務業等。
四、資助對象
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新能源產業或節能環保產業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等機構。
五、資助額度
(一)股權資助方式
引入社會專業股權投資機構作為合作單位,對擬投資企業開展股權估值、入股談判、確定入股價格等工作。財政資金按照“同股同價、共同進退”的方式與合作股權投資機構共同對擬投資企業進行投資。項目退出時機由合作股權投資機構進行判斷。退出時機成熟后,合作股權投資機構與項目單位協商,提出退出方案,財政資金與合作股權投資機構投資資金同時退出。
財政資助資金分為股權投資資金和直接資助資金兩部分,合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其中,政府股權投資資金原則上為合作機構股權投資資金的50%,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直接資助資金根據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綜合評估結果確定,綜合評估結果為通過的,直接資助資金按經評估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20%確定,且不超過政府股權投資金額;綜合評估結果為不通過的,不予以直接資助。
(二)貸款貼息方式
財政資金原則上對單個項目的貸款貼息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認定的貸款利率為貸款合同中約定的貸款利率(不高于基準利率30%),貼息額度為貸款利息總額的70%,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深圳市發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