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二)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
(三)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1500 萬元;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150 人;
(四)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0 萬元;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五)具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兩年以上。
二、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準備、提交申報材料——政府部門審核材料并進行初評——專家評審——評分是否認定項目——公布評審結果
三、鼓勵政策
(一 )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進口科技開發用品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執行。
經海關確認后,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可按有關規定,將免稅進口的科技開發用品放置在其異地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使用。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結合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高技術產業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等工作,對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予以支持。
(三)國家支持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承擔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研發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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