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內容
1)加大布局全市科技創新“十大行動計劃”項目力度。對入選深圳“十大行動計劃”的項目落戶坪山區,在用地保障、建設配套、產業扶持等方面給予“一對一”專項支持,并按市級資助額50%,給予最高5000 萬元獎勵(重大科技產業專項除外);立項并入圍深圳“十大行動計劃”最后篩選的項目,參照獲選項目最高資助金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獎勵。
2)符合坪山區產業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具有重大產業支撐作用的企業及項目,由區政府按照《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決定資助方式和資助力度,不受以上條款限制。
2、申報條件
1)在坪山區注冊、納稅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
2)申請項目已入選深圳市“十大行動計劃”或通過“十大行動計劃”最后一輪評審,并具有相關部門立項文件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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