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鹽田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規定(修訂)》,鹽田區人民政府,深鹽府規〔2017〕4號;《鹽田區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和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鹽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深鹽府辦規〔2017〕3號文件的規定,現決定開展2018年鹽田區資助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申報事項如下:
一、申請內容
對在鹽田區注冊的、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并經過年審的專利代理機構,為鹽田區企業或戶籍人口代理并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資助。對開展知識產權大數據監測的企業給予資助。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貫標認證的企業給予資助。
二、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
(一)對在鹽田區注冊的、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并經過年審的專利代理機構,為鹽田區企業或戶籍人口代理并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每件1000元資助。年度資助總額合計不超過30萬元。
(二)對開展知識產權大數據監測的企業,按照其獲得深圳市扶持金額的50%、按項目給予最高25萬元資助。
(三)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貫標認證的企業,每家資助10萬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報、集中審查、審批機關審定、社會公示。
三、辦理條件
申請該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當是在鹽田區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含企業、實驗室、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機構、新興組織機構)。
(二)申請專利代理資助的單位須為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并經過年審的專利代理機構。
(三)申請知識產權大數據監測資助的單位須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已獲得深圳市相關部門扶持。
(四)申請國家標準貫標認證資助的單位須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貫標認證。
四、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鹽田區經促局(科創局)。
(二)聯系方式:25228620。
(三)受理地點:鹽田區行政中心6樓620室。
五、決定機關
鹽田區政府。
六、辦理程序
申請人登陸“鹽田區產業發展資金申報系統”注冊用戶并下載申請書—向區經促局(科創局)提交申請材料—業務科室進行初審—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資助金額30萬元及以下)或審核(資助金額30萬元以上)—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資助金額30萬元以上)—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申請人憑撥款憑證向區經促局(科創局)提交撥付申請—區經促局(科創局)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