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多水多高潮高清视频,av中文字幕不卡无码,亚洲无码性爱免费视频试看,九色视频在线播放

咨詢熱線:0755-36624777
大項目專線:13682333449

政府資助申報

首頁 > 服務項目 > 政府資助申報 > 光明新區 >
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
免費評估 我要申報
  光明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共扶持18個項目,具體如下:

 

       一、項目類別

       (一)商貿旅游業發展扶持

  1、申請條件:

  (1)工商注冊地和納稅登記地均在新區,并從事經營商貿旅游業務的法人企業;

  (2)對新區商貿旅游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旅游企業;

  (3)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4)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2、扶持內容與標準

  營造良好商業環境

  (1)對年營業收入達到5億元以上的大型連鎖商業企業將總部遷入新區的,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國際、國內知名品牌連鎖企業在新區開設的、營業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的分店項目,在其開業后,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3)全國連鎖百強商業企業進駐社區開辦分店項目且簽訂的租賃合同在3年以上的,按實際經營面積一年期市場租金的30%給予連鎖門店經營者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4)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商業示范社區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

  鼓勵旅游企業品質提升

  (1)獲得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旅游飯店評定的企業,分別資助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已享受過資助的,從三星級飯店升為四星級飯店再資助200萬元,從四星級飯店升為五星級飯店再資助500萬元)。其中,對新建五星級酒店的獎勵比例為建成營業額20%,獲得星級資格后獎勵80%;

  (2)獲得3A、4A、5A景區(點)評定的企業,分別資助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已享受過資助的,從3A景區〈點〉升為4A景區〈點〉再資助200萬元,從4A景區〈點〉升為5A景區〈點〉再資助700萬元);

  (3)按照國家旅游局發布的旅游行業標準《綠色旅游飯店》(LB/T007-2006),獲廣東省旅游飯店星級評定委員會評定的“綠色飯店”,資助30萬元;

  (4)對獲評國家、省、市紅色旅游景區景點或產業旅游示范基地、示范點,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獲評市旅游局“工業旅游示范點”,給予30萬元的獎勵;獲得市旅游局“綠色景區標準”稱號,金葉級的資助50萬元,銀葉級的資助30萬元;

  (5)對總部設在新區,并獲得國家旅游局“國內百強旅行社”稱號或“國際百強旅行社”稱號的旅行社,給予100萬元的獎勵;

  (6)被市級、省級及其以上政府部門評為年度“最佳”、“十佳”、“優秀”、“示范”等榮譽稱號的星級旅游飯店、景區、旅行社分別獎勵5萬元、8萬元。

  3、審核與批準

  對申請資料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項目資助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對需要進行專項評審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暫行辦法》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二)知識產權、質量認證、品牌、標準化戰略扶持

  1、扶持對象

  (1)對品牌創建項目(包括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廣東省著 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深圳知名品牌、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 品、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 地、廣東省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進行扶持;

  (2)對獲得國家、省、市和新區質量獎以及通過新區質量強區辦驗收的卓越績效試點工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機構、 其他組織(以下一律簡稱企業)進行扶持;

  (3)對實施標準化戰略項目(包括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機構、標準研制項目、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國外技術貿易措施研究項目、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深圳標準先進性評價和認證)進行扶持;

  (4)對獲得符合“走出去”戰略的各種國際認證證書[美 國、歐盟國家食品衛生注冊認證、能源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OHSAS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13485 醫療器械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HACCP(GB/T22000、ISO22000 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7000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0000IT 服務業管理體系認證、ISO/TS16949 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TL9000 電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AS9100 航空航天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以及 SA8000 社會責任體系認證、其他重要國際認證]的企業給予扶持;

  (5)對將總部設立在新區的認證機構給予扶持;

  (6)對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項目(包括獲得知識產權優勢企 業、專利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中國版權金獎、中國 商標金獎、全國版權示范單位、全國版權示范園區(基地)、國內 發明專利授權、持續有效 5 年以上的國內發明專利、提交 PCT 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培育機構的企業、貫標輔導機構、專利代理機構以及知識產權質押貸、知識產 權維權)進行扶持;

  (7)對獲得計量保證體系確認的企業給予扶持;

  (8)其他經新區管委會批準的知識產權、質量認證、品牌、 標準化戰略重大扶持事項。

  2、扶持內容

  【對品牌創建項目進行扶持】

  (一)上一年度新獲得“廣東省名牌產品”的,每個產品分別給予 20 萬元的獎勵。

  (二)上一年度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和“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每件商標分別給予 50 萬元、20 萬元的獎勵。

  (三)上一年度新獲得“深圳知名品牌”的企業,每家給予10 萬元的獎勵。

  (四)上一年度新獲得使用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 的單位,給予 20 萬元的獎勵。

  (五)獲得“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創建資格,對其中 積極參與創建并被認定為骨干企業的每家獎勵 10 萬元。

  (六)上一年度獲得“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

  “廣東省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 性 50 萬元和 30 萬元的獎勵。

 

  【扶持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方法】

  (一)上一年度獲得國家質量獎的,給予 500 萬元的獎勵;

  上一年度獲得省政府質量獎的,給予 300 萬元的獎勵;上一年度獲得市長質量獎的,對應市長質量獎大獎、提名獎、鼓勵獎分別 給予等額配套獎勵;當年獲得新區質量獎序列獎項的,按照最新 實施的《光明新區質量獎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獎勵。

  (二)卓越績效試點工程的獎勵標準:經過新區質量強區(打造深圳標準)辦按照單位自愿報名、專家遴選、導入實施卓越績效評價準則、診斷運行改進,并組織專家評審驗收等程序,對得 分超過 400 分且排名前十的單位,給予每家 30 萬元的獎勵。

 

  【對實施標準化戰略項目進行扶持】

  (一)對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機構的扶持標準:

  1.承擔國際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或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或工作組(WG)工作的機構,連續三年每年 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的補貼;

  2.承擔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或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或工作組(WG)工作的機構,連續三年每年 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的補貼;

  3.承擔廣東省或者深圳市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 書處工作的機構,連續三年每年給予 10 萬元的補貼。

  (二)對標準研制項目予以扶持的標準:

  1.主導國際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50 萬元的獎勵;主導國際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25 萬元的獎勵;

  2.主導國家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30 萬元的獎勵;主導國家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15 萬元的獎勵;

  3.主導行業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20 萬元的獎勵;主導行業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10 萬元的獎勵;

  4.主導廣東省地方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10 萬元的獎勵;主導廣東省地方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5 萬元的獎勵;

  5.主導深圳市技術標準文件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10 萬元的獎勵;主導深圳市技術標準文件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 過 5 萬元的獎勵;

  6.主導團體標準或者聯盟標準制定的,并在深圳市標準信息平臺自我聲明,且被企業采用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 10 萬元的獎勵。標準的唯一起草單位或標準文本的“前言”中排序在前兩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定、修訂標準的單位,其余單位均視為參與 制定、修訂。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上述主導制定、修 訂扶持額度的 50%進行獎勵。

  (三)對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項目予以扶持的標準:按工 作進度分 3 年予以補貼,總額度 100 萬元。

  (四)對開展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項目予以扶持的標準:項目實際承擔單位不是市、區財政全額供養的單位,按項目 給予 30 萬元的補貼。

  (五)對新增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予以扶持的標準:獲得AA、AAA、AAAA 認定的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分別給予 4 萬元、6 萬元、8 萬元獎勵。

  (六)對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予以扶持的標準:企 業獲得《廣東省采用國際標準產品認可證書》的按照每個產品給 予 1 萬元的獎勵,每個企業總獎勵額度不超過 10 萬元。

  (七)通過深圳標準先進性評價和認證并加貼深圳標準標識 的標準,給予每項 5 萬元的獎勵。

 

  【對獲得符合“走出去”戰略的各種國際認證證書進行扶持】

  (一)對新通過美國、歐盟國家食品衛生注冊認證的企業, 給予 10 萬元的獎勵;

  (二)對新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每家 5 萬元資助;

  (三)對新通過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按照證書給予每張不超過 3000 元的獎勵;

  (四)對新通過OHSAS18000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13485 醫療器械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HACCP(GB/T22000、ISO22000 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7000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0000IT 服務業管理體系認證,ISO/TS16949 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TL9000 電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AS9100 航空航天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SA8000 社會責任體系認證的企業,按照證書給予每張不超過 5000 元的獎勵。

  (五)對新通過的其他重要國際認證由評審專家進行審核確 定資格及獎勵額度,獎勵額度不超過 5 萬元。

 

  【對將總部設立在新區的認證機構,給予連續三年,每年 100 萬元的資助】

  【對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項目進行扶持】

  (一)上一年度獲得國家、廣東省或深圳市認定的知識產權 優勢企業,分別獎勵 80 萬元、60 萬元和 40 萬元;獲得光明新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獎勵 30 萬元。

  (二)對上一年度獲得“中國專利金獎”或“中國專利優秀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和 80 萬元獎勵。對上一年度獲得“廣東省專利金獎”或“廣東省專利優秀獎” 的企業, 分別一次性給予 50 萬元和 30 萬元獎勵。上一年度獲得“深圳市專利獎”的企業,一次性給予 30 萬元獎勵。

  (三)對上一年度獲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 業,一次性給予 30 萬元獎勵。對上一年度輔導光明新區注冊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按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 的企業數給予該輔導機構或社會組織 10 萬元/家的資助。

  (四)對評選當年獲得“中國版權金獎”、“中國商標金獎”的單位,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獎勵;對獲得“全國版權示范單位”、“全國版權示范園區(基地)”,每家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獎勵;經廣東省版權局評定并授牌的“廣東省版權興業示范基地”,每家一次性給予 50 萬元獎勵。

  (五)專利按以下標準給予資助:

  1、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或個人,給予每項發明專利 0.2 萬元的資助;

  2、對持續有效 5 年以上的國內發明專利,一次性給予每項發明專利 0.2 萬元的資助;

  3、對依照 PCT 規則提交 PCT 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在取得國際檢索之后,給予每項發明專利 0.5 萬元的資助,但對于個人給予每項發明專利 0.1 萬元的資助。

  (六)對獲得“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培育機構(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單位)”的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的支持。在光明新區新注冊、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的獨立法人或合伙制專利代理機構,從專利代理資質批準之日起一年內專利案件代理量達到100 件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 萬元支持。

  (七)知識產權質押貸。對于在光明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和生產經營的企業可通過知識產權(僅限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商業秘密)質押方式申請額度 1000 萬元(含)以下、期限為一年的銀行貸款。還清貸款本息后,按貸款利息及中介費用(擔保費、評估費)的 對申請企業進行支持,最高不超過120 萬元。

  貸款本金發生風險代償事項另行規定。

  (八)鼓勵知識產權維權。光明新區企業或個人因知識產 權糾紛而采取法律手段并勝訴的,對其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的50% ,給予最高 50 萬元資助。

  以上獎勵和資助的對象,均需兩年內未因知識產權相關違 法、違規行為受到處罰;申請國內發明專利和 PCT 國際專利資助的,需為專利第一申請人,且專利權屬明確,無糾紛。

  (九)對新獲得計量保證體系確認企業給予扶持的標準: 獲得一級、二級、三級計量保證體系確認的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的獎勵。

 

  (三)電子商務發展資助

  1、資助對象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電子商務相關業務的企業和園區;

  (2)經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批準的其他資助對象。

  2、 資助內容與標準

  (1)對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億元以上、100億元以下的自營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獎勵100萬元;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億元以上的,獎勵2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200萬元。

  (2) 對上一年度服務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臺企業,獎勵100萬元;上一年度服務收入達到10億元以上的,獎勵2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200萬元。

  (3) 市級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在新區設立總部的,給予500萬元獎勵;在新區設立營銷、數據、結算和研發中心的,給予30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獲得本項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4) 對獲批國家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配套獎勵100萬元;對獲批廣東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廣東省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配套獎勵50萬元;同一企業同時獲得國家和廣東省示范資格的,按就高原則申請。

  3、審核與批準

  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需要進行專項評審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暫行辦法》組織專家評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四)生產性服務業資助

  1、資助對象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工業設計、檢驗檢測、專利代理、知識產權管理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生產性服務業相關業務的企業和園區;

  (2)經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批準的其他資助對象。

  2、資助內容與標準

  對工業設計提升項目的資助按以下規定執行:

  (1)對經市里認定的工業設計領軍企業配套獎勵50萬元。對獲得iF金獎、“紅點之星”獎和“紅點至尊”獎的,每項配套獎勵1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工業設計獎、省長杯工業設計獎的,每項配套獎勵3萬元;對獲得紅點獎和iF獎其它獎項、IDEA獎、GMark獎的,每項配套獎勵2萬元。

  (2)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示范園區的,配套獎勵50、30、20萬元。

  對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的資助按以下規定執行:

  對入駐新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特色園區等創新載體的檢驗檢測、專利代理、知識產權管理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生產性服務業機構,一次性給予上年度運營費用20%的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3、審核與批準

  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需要進行專項評審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暫行辦法》組織專家評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五)支持培育引進總部龍頭企業資助

  1、資助對象

  對重點培育引進的總部龍頭企業給予的資助分為三個項目:落地獎勵、租房補貼及購房補貼,其中租房補貼與購房補貼不能夠同時享受。

  2、資助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符合新區產業導向;

  (3)首次申請資助時,注冊地址由外地變更至新區或在新區新設不超過兩年;

  (4)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5)申請主體在境內外上市地證券監管部門或證券交易所批準發行股票并已上市;或申請主體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或申請主體在一個完整財政年度內在新區產生產值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申請租房補貼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時在新區既沒有自有產業用地也沒有自有產業用房;

  (2)租賃的限廠房、研發用房及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和配套用房,限自用,且為市場價格租賃;

  (3)補貼發放期間的每個財政年度,申請主體均需滿足本細則第六條的申請條件。

  申請購房補貼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時在新區既沒有自有產業用地也沒有購買其他的產業用房;

  (2)購置的限總部用房和研發用房,不含廠房、附屬、配套用房,限自用,且為市場價格購置。

  (3)補貼發放期間的每個財政年度,申請主體均需滿足本細則第六條的申請條件。

  3、資助內容與標準

  落地獎勵分為兩檔:

  (1)申請主體在境內外上市地證券監管部門或證券交易所批準發行股票并已上市的,或者申請主體第一個完整財政年度在新區產生產值不低于人民幣6億元(含),獎勵200萬元;

  (2)申請主體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或者申請主體第一個完整財政年度在新區產生產值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含),獎勵100萬元。

  租房補貼按年租金30%的給予資助,租金補貼面積上限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租房補貼年限為前3個完整財政年度。

  購房補貼每年按總成交價3%予以補貼,每年不超過200萬元。購房補貼年限為前3個完整財政年度。

  4、審核與批準

  對申請資料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稅務、規劃國土等部門對項目資助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必要時赴申請單位經營場所現場考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由該企業承擔法律責任的知識產權訴訟或者仲裁的;

  (5)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6)其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7)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六)支持企業做大做強資助

  1、資助對象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經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批準的其他資助對象。

  2、資助內容與標準

  (1)對年工業產值增速超過20%的新區工業100強工業企業按照當年增量的1%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于非新區工業100強企業當年產值增量超過5000萬元的,按照增量的1%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2) 支持大企業并購重組,新區工業100強工業企業通過并購重組做大做強的,按照其并購產值新區增加部分的0.5%予以最高500 萬元獎勵;對以收購、借殼上市以及換股吸收合并等市場化運作方式重組外地上市公司,在完成重組后一年內將注冊地遷入新區的,按照市里政策給予50%的配套獎勵。

  (3)對承擔國家工業強基工程的項目、開展工業強基工程產品和技術推廣應用的新區企業,根據市資助給予20%的配套支持。

  (4)對新入選或新引進“世界500強(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為準)”、“中國500強(以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公布的為準)”的企業分別配套獎勵3000萬元和1000萬元,按4:3:3比例分三年撥付;對新入選或新引進的深圳市工業百強的企業獎勵200萬元;

  3、 審核與批準

  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需要進行專項評審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暫行辦法》組織專家評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七)農業發展資助

  1、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是新區注冊的或者在深圳市其他區注冊,項目經營地或產品主要供應地在新區的經營農業高新技術、傳統優勢農業和現代農業的涉農企事業單位。

  新區經濟發展資金資助農業發展的主要方式包括補貼、獎勵和貸款貼息。

  2、資助內容與標準

  申請農業發展資助的單位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新區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企事業單位,注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經營兩年以上;或者在深圳市其他區注冊,項目經營地或產品主要供應地在新區的涉農企業。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屬于高新技術農業、傳統優勢農業和現代農業范疇;

  (4)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5)從事農產品生產的企業技術力量充足,生產能力達到一定規模,基地面積在100畝以上,有穩定的供銷渠道,年主營銷售收入在100萬元以上;生產管理規范。

  (6)從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企業在新區年交易規模達到5000萬以上,配備專職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人員和監測室及相應的監測設備。

  (7)從事農產品加工的企業應具有健全的產品規格、標準體系和質量控制體系,通過ISO和HACCP認證,且年營業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

  (8)從事農產品配送的企業應具有健全的產品規格、標準體系和質量控制體系,且年營業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

  (9)從事農產品投入品生產的企業應具有自主品牌,產品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登記證、產品標準證號及產品合格證,且年營業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

  貸款貼息資助的范圍為申請單位在上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31日之間發生的用于農業發展項目貸款的一年利息,以單筆貸款且貸款期限不低于半年為限。屬于同一綜合授信額度內并在三個月內實際發放的多筆貸款,視同單筆貸款。

  一般單位每一年度的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型行業龍頭企業或民營領軍骨干企業每一年度的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另有規定或決議的從其規定。

  涉農企業的補貼類項目均采取“先投入后補貼”的方式,資助額度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的50%(不含50%)。

  農業綜合開發類的項目。主要對新區范圍內實施的有關項目給予資助,單個項目的補貼額度不超過200萬元。對具有良好社會效益和發展前景,且需重點扶持的項目,經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審批后,可突破此扶持上限。具體分為以下幾類:

  (1)種植業:主要指蔬菜、水果、花木等經濟作物生產設施建設、良種引進及設備購置,都市休閑農業和觀光農業設施建設及設備購置;

  (2)養殖業:主要指牛、雞、鴿的生產設施建設、健康養殖示范、良種引進及設備購置。

  (3)漁業:主要指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建設、健康養殖示范、良種引進、苗種繁育及設備購置;都市休閑漁業設施建設及設備購置;

  (4)農產品加工及保鮮:主要指農產品的分揀、包裝、初級加工、儲藏保鮮、屠宰設施建設及設備購置。

  “菜籃子工程”建設項目。采取獎勵和補貼方式,具體分為以下幾類:

  (1)生豬供應獎勵。

  對供應新區生豬,供應量在前三名的企業,依次獎勵40萬元、30萬元、20萬元。

  (2)農產品質量安全項目。

  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100萬元,主要資助新區農業生產企業推進無公害、綠色或有機農產品種養、標準化生產、生態養殖、農產品標識建設等有利于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項目。

  (3)農產品標準制定獎勵。

  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新制定并經法定管理部門或單位認可、公布的農產品標準,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分別給予30萬、20萬元一次性獎勵。

  (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項目。

  單個項目的補貼不超過50萬元,具體范圍包括:新區農產品配送企業、屠宰場、批發市場、超市及集貿市場的質量安全自檢體系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含第三方檢測機構)能力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設備生產商的新型檢測設備和檢測技術的推廣及應用;其他有利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的建設項目。

  (5)動植物疫病防治項目。

  單個項目的補貼不超過100萬元,主要用于新區動植物疫情防治體系建設,包括疫病強制免疫、疫情防控措施等項目。

  (6)農業技術推廣項目。

  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200萬元,具體范圍包括: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智能設施栽培及節水灌溉、新型肥料、農藥、飼料、獸藥的研發、推廣、應用,及數字化精準農業、農業電子商務,工廠化養殖,農業科普教育等方面的項目。

  品牌農業發展項目的主要扶持對象為新區農業企業,具體包括以下幾個類別:

  (1)名牌企業建設獎勵。

  a.龍頭企業認定獎勵。新區農業企業被評定為龍頭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被評定為“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獎勵50萬元;被評定為“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的,獎勵30萬元;被評定為“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的,獎勵10萬元。上述龍頭企業稱號可疊加獎勵。

  b.龍頭企業落戶獎勵。總部落戶在新區的農業龍頭企業,落戶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對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獎勵50萬元;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獎勵30萬元;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獎勵10萬元。

  c.農業企業資格榮譽認定獎勵。新區農業企業獲得國家農業部、廣東省人民政府授予的與農業相關的資格或榮譽,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得廣東省農業主管部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與農業相關的資格或榮譽,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獲得深圳市農業主管部門或新區授予的與農業相關的資格或榮譽,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品牌基地建設獎勵。

  a.區內農業生產基地認證獎勵。

  新區蔬菜基地通過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證的,以每畝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通過綠色食品基地認證的,以每畝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通過有機產品基地認證的,以每畝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新區果園通過綠色食品基地認證的,以每畝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通過有機產品基地認證的,以每畝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新區水產養殖基地通過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證的,以每畝2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通過綠色食品基地認證的,以每畝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通過有機產品基地認證的,以每畝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同一基地獲得不同級別認證,獎勵就高不就低;若已獲得獎勵的基地獲得更優級別的基地認證,則按兩個級別的差額追加獎勵。

  b.區內農業示范園區獎勵。

  對新區轄區新創建的農業示范園區,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經省有關部門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3)農產品品牌建設獎勵。

  新區農產品獲得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等地理標志保護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若同一產品擁有一個以上地理標志保護,只能享受一次獎勵。

  新區農產品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等國家級產品榮譽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獲得廣東省馳名商標等省級產品榮譽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按照國家、省、市上級部門的明文要求執行,需由地方配套安排資金的農業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統籌實施。

  農業應急類管理項目、農業資源生態調查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實施,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

  3、審核與批準

  對申請資料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項目資助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對需要進行專項評審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暫行辦法》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八)促進眾創空間建設發展創客活動資助

  1、申請條件

  (1)在新區轄區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2)近兩年信用記錄良好,在深圳信用網無相關警示信息;

  (3)眾創空間要求產權清晰,建筑面積應在100平方米以上;

  (4)眾創空間及學校創客實踐室應通過專家評審委員會認定,并取得新區主管部門審議同意;

  (5)眾創空間應管理規范,服務主題明確,具有開展科技創新創業相適應的服務團隊,能夠提供工作場地、研發工具、創意產品展示、創意交流分享、小批量生產與創業輔導、資金對接等綜合服務;

  (6)經認定的眾創空間和創客實踐室每年在新區至少組織兩次創客主題活動;

  (7)眾創空間應具有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符合消防、環保和安全生產有關要求,有能力為入駐的創客、創業團隊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

  (8)申請本分項資金的各類機構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9)對于市政府或新區臨時決定的有關創客活動資助項目,經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審定后,不受上述條件限制,也可申請使用本分項資金。

  2、資助內容與標準

  對發展眾創空間,構建創客載體的各類機構給予資助,按以下規定執行:

  (1)鼓勵各類機構創辦眾創空間,完善眾創空間軟件、硬件設施,提升服務功能和服務能力。對眾創空間建設、改造及用于創客服務的公共軟件、開發工具和共用設備等費用一次性予以50%的資助,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對各類眾創空間場地租金予以兩年期的租金資助,第一年予以50%資助,第二年予以30%資助,每家眾創空間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2)鼓勵高等院校、技工院校、中小學開設各類創客教育課程,建設創客實踐室,推廣創客教育。對符合條件的創客實踐室建設費用一次性予以最高30萬元的資助。

  (3)鼓勵各類機構開展國際合作,引進國際知名創客實驗室在我區建立授權實驗室,建立共享國際資源平臺和機制。對單個落戶項目建設費用一次性予以50%的資助,每家機構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對創客實驗室場地租金予以兩年期的租金資助,第一年予以50%資助,第二年予以30%資助,對符合條件的創客實驗室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對獲得國家省市及新區相關產業及科技主管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創客大賽的獲獎項目予以資助,本計劃支持的對象為在新區主管部門認定的眾創空間內孵化培育且注冊地在新區的獲獎項目;本項計劃所指的創新創業創客大賽需經新區產業、科技主管部門的認定且獲獎項目是指各類大賽總決賽獲獎項目。

  (1)對獲得國家、省級的獲獎項目一次性予以5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市及新區級的獲獎項目一次性予以2萬元的獎勵;

  (2)符合新區產業政策導向及發展需求的獲獎項目在新區主管部門指定的廠房、眾創空間、孵化器內租賃廠房或辦公地進行正常生產運營達一年以上,予以場地租金兩年期的租金資助,第一年予以50%資助,第二年予以30%資助,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對發展創客活動,營造創新創業氛圍的各類機構給予資助,按以下規定執行:

  鼓勵各類機構和眾創空間積極參與、自主創辦、在新區定期開展創新創業主題活動,通過創客網站建設、主題論壇、創客馬拉松、創客成果展覽、創客集市、創客項目路演、創客成果產業對接、深圳制匯節、深圳國際創客周和創客大賽等多種形式推動創客運動,提供公益性培訓、咨詢、研發和推介等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各類創客活動按實際發生合理費用一次性予以50%的事后資助,每家機構每年的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新區另有規定或決議的不受此限。

  3、 審核與批準

  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需要進行專項評審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暫行辦法》組織專家評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資助

  1、資助對象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的企業和園區。

  (2)在新區依法注冊或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或對新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企事業單位、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和文化創意產業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組織。

  (3)在新區范圍內申請的,經過文化產業主管部門推薦并被文博會組委會認定的文博會分會場和專項活動的申請企業。

  (4)經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批準的其他資助對象。

  本細則所稱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以創作、創造、創新為根本手段,以文化內容、創意成果和知識產權為核心價值,以高新技術為重要支撐,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服務,引領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消費潮流的新興產業。重點發展影視動漫、演藝音樂、新媒體及文化信息服務、時尚產業、文化旅游、文化軟件、創意設計、數字出版及游戲、高端工藝美術、高端印刷、高端文化設備、文化遺產開發等文化創意產業領域。

  2、 資助內容與標準

  (1) 扶持發展內容產業

  a.扶持原創動漫產品。新區原創影視動畫片在中央臺主要頻道、省級上星頻道、省級少兒動畫頻道黃金時段播出的,給予單部作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獲得國際知名動漫節展、國際A類電影節主要獎項、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同一產品在多個電視臺播出或獲得多個獎項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

  對在新區制作生產或融入新區元素的原創優秀動漫作品,給予單部作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生產資助。被國家有關部門新認定為“重點動漫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b. 鼓勵原創影視產品。新區原創影視產品在中央臺主要頻道、省級上星頻道黃金時段首輪播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獲得國際A類電影節主要獎項、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同一產品在多個電視臺播出或獲得多個獎項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

  對在新區創作生產或融入新區元素的優秀原創影視作品,給予單部作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生產資助。經聯席會議審議認定為特別重大題材的,單部作品資助最高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對在新區創作生產或融入新區元素的原創優秀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專項資金給予單部作品不超過20萬元資助。

  c. 培育原創舞臺劇。新區原創舞臺演出劇、音樂劇進行符合規定條件的商業演出的,演出場次達10場而未到30場的,按每場1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演出場次達30場而未到50場的,按每場2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演出場次達50場或以上的,按每場3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進行境外商業演出達30場或以上的,按每場4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每臺演出劇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鼓勵優秀原創舞臺演出劇、音樂劇創作生產,給予單部作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生產資助。經聯席會議審議認定為特別重大題材的,單部作品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每年商業演出在10場以上,且合法注冊、合法納稅的符合條件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在購置和更新設備等方面每年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

  d. 鼓勵原創出版精品。對新區數字出版、圖書報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業出版的產品獲得“中國出版政府獎”等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的,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e. 支持優秀文化遺產合理開發利用。支持深入發掘文化文物單位館藏文化資源,支持引進、挖掘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等開發文化創意產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按項目的社會和經濟效益等評審條件,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

  f.鼓勵文創項目和單位參評參賽。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重要評獎活動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可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在國家重要評獎活動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可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在省級重要評獎活動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可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在市級重要評獎活動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可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兩年內同一評獎活動獎項每個單位只能申請1次獎勵。

  (2)促進自主創新

  a.加快文化創意產業領域核心技術研發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的組建提升。在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組建和提升符合規定條件的市級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

  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承擔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任務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配套資助。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承擔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廣東省工程實驗室、廣東省重點實驗室、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任務的,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配套資助。

  扶持企業、行業協會和高等院校建立文化創意產業公共信息平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文化產業版權交易平臺和文化資產評估平臺,為新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信息服務、技術服務、版權交易管理服務和資產評估服務。以上平臺經認定后,按建設費用的40%予以扶持,單個平臺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年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創作研發型、中介服務型文化企業或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生產型文化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文化創意項目,可在項目完成研發并推向市場后,申請原創項目扶持,每個項目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實際總費用的30%,每個項目扶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b. 支持業態融合創新。支持制造業、建筑業、房地產業、軟件業等領域的大型企業跨界融合發展文化創意項目,按照不超過企業研發投入金額2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研發資助。對生產制造型文化創意企業提高創意研發環節比重和水平的項目,按照不超過企業研發投入金額2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給予研發資助。

  c. 支持創意設計行業發展。支持舉辦中國設計大展、深圳創意設計七彩獎、深圳創意設計新銳獎等創意設計展會及獎項;對獲得國際知名創意設計獎項的創意設計企業、設計師及設計作品,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

  d. 培育“文化創客”。文化創客、文化創客團隊入駐文化創意產業園、文化創客孵化基地,對符合條件的,享受新區支持創客發展的相關優惠政策。

  (3)培育產業主體

  a. 鼓勵領軍企業加快發展。獲得市級百強文化創意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并按照市扶持政策配套一定資金扶持。

  b. 實施“大項目驅動”行動。對經核準,社會投資額超過5億元、10億元的重大文化創意產業建設項目,經聯席會議批準,最高可給予分別不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的貸款貼息資助。

  對投資超過500萬元的大型獲獎項目,可根據實際投資金額的10%給予扶持,獲國際大獎的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獲國家部委大獎的最高獎勵不超過80萬元、獲國家行業機構大獎的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獲省直部門或行業機構大獎的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同一項目獲得多個獎項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一次獎勵。

  c. 引進國內外知名文化創意企業。國內外知名文化創意企業在新區設立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總部,按照新區支持培育引進龍頭企業資助實施細則予以支持。

  對在近三年內新落戶新區并經專家評審為區域內行業重點企業且其主營業務屬新區文化創意產業重點扶持領域的企業,可給予落戶扶持,單個企業落戶扶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d.支持中小微文化創意企業發展。對經認定的中小微文化創意企業發展文化創意項目產生的貸款利息,給予該企業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貸款貼息資助。

  經認定的中小微文化創意企業入駐政府投資建設的創新型產業用房,首3年給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房租、500-1000平方米部分房租減半資助。

  e. 對注冊地和經營地均在新區,入駐經認定的市、區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中小微企業或經聯席會議認為需要重點扶持的的中小微文化創意企業和社會組織,租賃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給予最多3年、最大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不超過30元、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30萬元的房租扶持,享受扶持的單位須承諾其所租賃用房不得對外分租或轉租。已申請區內其它部門租金扶持的企業不得重復申請。

  f. 鼓勵創辦文化創意企業。自主創業者創辦文化創意企業,按規定享受新區關于創業帶動就業等相關優惠政策支持。

  g. 建設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各辦事處、社區和企業通過收購、升級改造舊城區、舊村、舊工業區等方式建設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文化創意產業振興發展規劃的,按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轉型升級資助實施細則扶持。

  h. 新獲得認定為國家級文化創意產業類園區(基地)的,給予100萬元獎勵;認定為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認定為市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認定為新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i. 鼓勵申請上級政府部門其他文化創意產業專項扶持,對獲得國家、省、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資金扶持(不含貸款貼息和保險費)的轄區文化企業和項目,可申請配套扶持,扶持比例為所獲扶持資金的50%。本細則已有另外規定的從其規定。

  (4) 鼓勵拓展市場

  a.拓展文化出口市場。新獲得認定為國家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給予100萬元獎勵;認定為省級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認定為市級文化文化出口10強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

  b. 支持參加境內外專業展會。支持新區文化創意企業參加或舉辦市級以上重點的文化創意產業展會,給予參加企業展位費、裝修費等補貼。可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100%給予扶持,每家企業每次扶持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每家企業每年累計扶持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企業發展海外項目的國際機票和海外場地租賃等費用給予扶持,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已享受其他財政補貼的,給予差額補貼。

  c. 經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組委會辦公室認定的分會場,按實際投入的50%給予資助,單個分會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經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組委會辦公室認定的專項活動,按實際投入的50%給予資助,單個專項活動最高不超過50萬元。

  d. 發展文化消費市場。專項資金每年安排不超過100萬元,通過政府采購、貸款貼息、項目資助等方式,支持演藝場館、藝術品市場、實體書店、藝術培訓等文化市場創新商業模式,提升發展。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文化消費信貸產品,通過開發分期付款、文化信用卡等消費信貸產品創新,不斷滿足文化產業多層次消費信貸需求。

  e.支持舉辦文化創意活動。對高端文創賽事及其它對全區文化產業發展具有顯著推動作用的文化活動給予扶持,每個活動最高給予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新區重點文化企業在各種媒體進行宣傳的給予扶持,每個單位最高給予扶持金額不超過總宣傳費用的30%,每個單位每年最高扶持不超過20萬元。

  (5)優化發展環境

  a. 引導風險投資資金進入。充分發揮政府產業發展資金的引導示范作用和放大效應,引導各種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種子期和起步期的文化創意企業。

  b. 鼓勵銀行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和重點文化企業提供貸款。對獲得銀行貸款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和重點文化企業可享受貸款貼息,貼息率最高不超過3%,單個企業1年累計貼息最高不超過60萬元。

  c. 支持開展文化創意產業保險服務。對文化創意企業投保經認定的創新險種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保險費資助。

  d. 保障土地資源供給。年度土地使用計劃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需要,優先安排文化創意產業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在供地安排上予以傾斜。新建或通過城市更新建設文化創意產業項目的,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產業扶持政策給予優惠地價。

  e.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與文化創意企業聯合建設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養基地和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給予總額最多不超過10萬元的補貼。

  對在文化藝術、游戲動漫、創意設計等新區文化創意產業重點扶持領域開設培訓課程的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給予扶持,單個培訓項目扶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每家培訓機構每年扶持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f.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和服務體系建設。每個項目最高扶持不超過50萬元,每個機構每年最高扶持不超過100萬元。

  g. 支持在主要文化創意產業經營領域建立行業協會或社會團體,并對行業協會或社會團體制定行業標準、維護行業權益、組織外出參展以及為政府提供決策咨詢、購買服務等工作進行專項扶持。每個項目最高扶持不超過實際總費用的50%,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

  3、審核與批準

  對申請資料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由新區文化產業主管部門對項目資助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對需要進行專項評審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暫行辦法》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由該企業承擔法律責任的知識產權訴訟或者仲裁的;

  (5)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6)其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7)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8)在申報資助的活動或項目開展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的;

  (9)出現其他違法違規事項或聯席會議認為不適合享受政府扶持情形的。

 

  (十)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資助

  1、申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4)投保一年期內出口信用保險的新區企業。

  對企業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投入的資助采取報銷制,即:企業根據上一年度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支出情況,向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通過相關審批程序后,資助款一次性無償撥付給申請單位;企業須在保費支出半年以內提出資助申請。

  2、資助內容與標準

  新區對外貿企業投保一年期內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給予以下資助:

  (1)按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的5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2)由新區管委會授權新區產業主管部門與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簽訂協議,合作建立統一投保平臺,設立統保保費,對新區小微出口企業投保中小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的,新區管委會全額資助。(小微出口企業標準及投保資助流程等事項均按照協議規定執行,小微出口企業按申請先后順序享受該資助,直至當年額度用完為止)。

  3、 審核與批準

  對申請資料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項目資助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對需要進行專項評審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暫行辦法》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十一)會展資助

  1、資助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者經辦國內外經貿科技類展會及招商推介活動的服務機構;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對會展資助采取報銷制,即:申請單位根據參展費用支出情況,向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通過相關審批程序后,資助款一次性無償撥付給申請單位,企業須在展會結束一年以內提出資助申請。

  2、資助內容與標準

  (1)企業隨新區管委會組團參展的國內經貿科技類展會,給予展位租賃費、展位裝修費、交通食宿費等參展費用50%至100%的資助,每家資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另行規定或批準的不受此限。

  (2) 企業隨新區管委會組團參展的國外經貿科技類展會,給予展位租賃費、展位裝修費、交通食宿費等參展費用50%至100%的資助,每家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另行規定或批準的不受此限。

  (3)企業參加新區計劃內的國內其他各類經貿科技展會,符合新區產業導向的,給予展位租賃費、展位裝修費、交通食宿費等參展費用的50%至100%的資助,每家資助總額不超過5萬元,新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聯席會議另行規定或批準的不受此限。

  (4) 對于服務機構,針對其經辦新區計劃內的國內外經貿科技類展會或招商推介活動,按規定報銷其展覽服務費、團費等費用。

  (5)每家企業全年展會類補助不超過50萬元,新區另有規定或另行批準的不受此限。

  3、審核與批準

  對申請資料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項目資助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十二)企業研發投入資助

   1.資助類型

  (1)對符合條件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2)對經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開展的研發項目,按市資助的20%予以配套。

  (3)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給予研發投入資助;

  (4)對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業給予獎勵。

  3.申請條件

  申請資助類型第(一)款資助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產權關系明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3)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

  (4)依法報送統計報表;

  (5)2016年8月1日之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企業可申請一次獎勵,企業更名后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的不屬于新認定);

  (6)未在同級政府獲得過同類資助。

  申請資助類型第(二)款資助的資助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4)有效期內的國家級、市級或其他高新技術企業;

  (5)經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開展的研發項目,已獲得市級資助。

  申請資助類型第(三)(四)款資助的企業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在光明新區注冊、納稅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4)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并已向稅務部門備案;或經審計(統計)核定的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超過 5%。

  對企業研發投入的資助采取報銷制,即: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支出情況,向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通過相關審批程序后,資助款一次性無償撥付給申請單位。

  3.資助內容與標準

  (1)對符合條件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一次性最高30萬元獎勵。

  (2)對經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開展的研發項目,按市里資助的20%予以配套。

  (3) 對企業研發投入給予資助。

  ①對符合研發加計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企業,經核準符合條件的,給予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的10%、最高200萬元的研發投入補貼。

  ②對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在5%(含)-7%、7%(含)-10%、10%(含)以上的,分別按研發費用支出的1%、3%、4%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其中,研發費用包括科技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設計費用、裝備調試費用、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等直接與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費用,不包括企業開辦費、場地購置租賃費、大宗原材料采購費、廣告銷售費、行政辦公費等費用開支。

  上述(1)(2)兩款政策不疊加享受。

 

  (十三)企業技術改造資助

  1、資助類型

  (1)對企業實際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額進行資助;

  (2)對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予以貸款貼息;

  (3)對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的無人工廠、數字車間、重大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予以配套資助;

  (4)對列入國家、省、市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的項目予以獎勵。

  2、申報條件

  申請本細則資助企業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4)項目符合國家及省、市的有關產業政策和新區產業發展規劃,以推動技術進步、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為目標,促進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

  (5)企業已完成其技術改造項目備案,并在國家或深圳市統計系統中及時進行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填報。

  3、資助內容與標準

  對新區企業上一年度的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額予以直接補貼。

  1、對用于購買三軸以上(含)機器人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項目投資額20%、不超過300萬元進行補貼,每家企業每年僅能申報1個該類項目。

  2、對用于購買三軸以下機器手、自動化控制設備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項目投資額的15%、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每家企業每年僅能申報1個該類項目。

  3、對除(1)(2)款外的其他技術改造項目,按照不高于企業上年度實際完成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額的10%予以資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

  上述(1)(2)(3)款措施可以疊加享受,且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500萬元。所參照的“項目投資額”,均以企業在國家或深圳市統計系統中錄入的上一年度技術改造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為準。

  對新區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予以貸款貼息,即:申請單位根據向銀行貸款的情況,向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提出補貼利息的資助申請;通過相關審批程序后,資助款一次性無償撥付給申請單位,企業須在項目建設完成一年以內提出資助申請。

  貸款貼息資助的范圍為申請單位在上年1月1日至本年12月31日之間發生的用于技術改造項目貸款的利息,以單筆貸款且貸款期限不低于半年為限。屬于同一綜合授信額度內并在三個月內實際發放的多筆貸款,視同單筆貸款。

  一般單位每一年度的貼息額度按實際支出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每一年度的貼息額度按實際支出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新區另有規定或決議的從其規定。

  對我市認定的無人工廠、數字車間、重大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予以配套資助。

  1、對經我市有關部門新認定或新遷入新區的無人工廠、數字車間等應用示范項目,給予市級資助50%、不超過300萬元的補貼。

  2、對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重大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給予市級資助50%、最高500萬配套資助。

  上述(1)(2)款不能重復享受,單個項目只能申報一次。

  (四)對新認定或新遷入新區的列入國家、省、市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十四)高新技術產業化資助

  1.項目內容

  (1)對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落戶新區給予獎勵;

  (2)對注冊在新區的技術轉移機構建設費用給予資助;

  (3)對注冊在新區的技術轉移機構促成科技成果向我新區企業轉化的予以獎勵;

  (4)對企業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予以資助。

  對技術轉移機構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資助采取無償資助的方式進行。

  2.資助內容

  申請資助內容第(二)款建設費用資助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最近3年在新區依法注冊、納稅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技術轉移機構;

  (2)產權關系明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3)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

  (4)技術轉移機構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5)向新區科技企業轉移技術項目不少于5項;

  (6)轉移項目產業化良好,產生較大經濟效益;

  (7)技術轉移機構以提供技術集成與經營、技術經紀、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平臺搭建、項目產業化服務等為主要業務,但單純提供信息、法律、咨詢、金融等服務的除外;

  (8)具有5名以上專職從事技術轉移工作的人員,具備技術轉移專員不少于1人,其中管理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占80%以上;

  (9)有專門的場所,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在新區正常辦公和經營。

  申請資助內容第(三)款成果轉化獎勵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納稅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技術轉移機構;

  (2)產權關系明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3)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

  (4)技術轉移機構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5)該筆交易真實客觀,已經完成交易程序;

  (6)技術成果基本完成研發且具備產業化條件,并已落戶新區。

  申請資助內容第(四)款資助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高新技術領域成果轉化、產業化的科技型企業;

  (2)企業產權關系明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3)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

  (4)依法報送統計報表;

  (5)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是由企業自主研發或由高校、科研院所在近三年內轉移到新區企業實施產業化,并且產業化項目完成后最近一個完整年度內銷售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

  資助內容第(四)款高新技術成果化產業資助的資助內容包括生產設備的購置開支、試驗外協費、銷售所需差旅費、直接與項目技術產業化有關的其他費用等,不包括工資性費用、大宗原材料的采購開支、行政辦公開支等。

  3.資助標準

  (1)對上一年度新遷入新區、或新獲批的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結合其建設費用投入運營情況,給予一次性最高300萬元資助。

  (2)對技術轉移機構一次性給予不超過已投入建設經費的50%,最高100萬元的資助。

  (3)對注冊在新區的技術轉移機構,對其促成國內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向我區企業轉化的科技成果,按本機構上一年度所有技術合同中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的2%給予獎勵,每個機構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

  (4)對經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開展的產業化項目,按市里資助的20%予以配套。

  對一般單位每一年度的高新技術產業化資助按實際投入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每一年度的高新技術產業化資助按實際投入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新區另有規定或決議的從其規定。

 

  (十五)企業上市培育資助

  1、申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4)已獲得境內外上市地證券監管部門或證券交易所批準發行股票并已上市,且股本達到3000萬元的。

  申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資助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

  (3)近兩年經營規范,且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4)成功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對中小企業上市培育資助采取報銷制,即:企業根據上市支出情況,向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通過相關審批程序后,資助款一次性無償撥付給申請單位;企業須在上市(或掛牌)完成一年以內提出資助申請。

  2、 資助內容與標準

  對中小企業上市培育的資助內容是企業為改制上市發生的輔導、保薦、審計、法律、資產評估和變更工商登記等費用。

  (1)對中小企業上市培育資助的標準為:

  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包括創業板)或其他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每家一次性資助不超過200萬元(深圳證券交易所)或150萬元(其他境內外證券交易所)。

  (2)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每家一次性資助不超過100萬元。

  3、 審核與批準

  對申請資料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項目資助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十六)轉型升級資助

  1、資助類型

  (1)對新區拆除重建型舊工業區部分“工改工”項目及舊工業區綜合整治、環境提升項目予以補貼;

  (2)對園區運營單位(含社區集體企業)因實施“騰籠換鳥”或“工改工”工程,主動清理淘汰低端企業、積極配合政府有序轉移低端企業和開展重大區域業態整治與市容環境提升,提前與入駐企業解約造成園區運營單位的租金損失予以補貼;

  (3)對獲得國家、省、市產業基地等稱號工業園區予以獎勵。

  2、 申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者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事業單位;且是項目的投資主體;

  (2)近兩年信用記錄良好,在深圳信用網無相關警示信息;

  (3)園區具有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符合消防、環保和安全生產有關要求,有能力為入駐企業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

  3、資助內容與標準

  (1)對新區拆除重建型舊工業區部分“工改工”項目,按照園區改造后工業區建筑面積1平方米100元人民幣標準予以園區運營單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資助。對于新區舊工業區綜合整治、環境提升項目予以不超過實際建設或改造費用的30%、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助。

  (2)對園區運營單位(含社區集體企業)實施“騰籠換鳥”或“工改工”工程,主動清理淘汰低端企業、積極配合政府有序轉移低端企業和開展重大區域業態整治與市容環境提升,因提前與入駐企業解約造成園區運營單位租金損失的,按實際租金損失,自解約之日起給予租金損失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連續補貼不超過2年。

  (3)對獲得國家、省、市產業基地等稱號工業園區的資助按以下規定執行:

  a.對獲得市級、省級、國家級認定的產業基地,分別予以園區運營方最高30、50、100萬元資金獎勵;

  b.對獲批“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的,一次性予以園區運營方100萬元資助;

  c.對獲批“全國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區”的,一次性予以園區運營方100萬元資助,對獲批“全國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示范區”的,一次性予以園區運營方追加100萬元資助;

  d.對經認定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國家、省、市級相應稱號的產業載體,分別予以園區運營方一次性150萬元、100萬、50萬元獎勵。對深圳市特色工業園,予以園區運營方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4. 審核與批準

  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對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申請進行初審,重點審核申請資料的真實性。需要進行專項評審的項目,由新區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光明新區經濟發展資金扶持項目評審暫行辦法》組織專家評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給予資助:

  (1)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2)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或者向稅務部門提交稅務申報的;

  (3)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調查或者被行政處罰后未滿兩年的;

  (4)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5)主要財產因債務糾紛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重大債務裁決的。

 

  (十七)科技型企業培育(市配套)項目

  1.資助方式

  (1)對經認定的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新產業園給予獎勵和補貼;

  (2)對入駐經認定的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企業給予房租補貼;

  (3)對獲得市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民營及中小企業家培育工程、中小微企業家培訓項目和中小微企業管理咨詢項目資助計劃的項目予以配套資助。

  (4)對入駐新區留學生創業園的項目給予啟動資助。

  2.申報條件

  孵化器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發展定位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未來產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具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入孵企業畢業淘汰制度,實際運營一年以上;

  (2)孵化場地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直接用于入駐孵化企業的面積不低于2/3,且可作為孵化器用途使用期限不低于五年;

  (3)孵化器專職管理人員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不低于50%,專業技術型人才不低于30%;

  (4)已入駐科技型小微企業5家以上(其中含未來產業企業1家以上)。

  企業加速器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發展定位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未來產業科技企業加速器,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具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企業優選準入制度,實際運營一年以上;

  (2)擁有可支配場地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高成長科技企業租售的場地不少于總面積的2/3,且可作為加速器用途使用期限不低于五年;

  (3)專職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不低于50%,專業技術型人才不低于30%;

  (4)配套服務設施齊全,產業服務功能完善,能夠為高成長科技企業提供發展空間和公共服務平臺、公共技術平臺、投融資平臺等深層次專業化服務;

  (5)入駐高成長科技企業(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4億元以下,且連續3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速度均超過20%)5家以上;入駐為高成長科技企業提供資本、信息、咨詢、人才、市場、技術開發與交流、國際合作等服務的中介服務機構10家以上。

  科技創新產業園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發展定位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未來產業科技創新產業園,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具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實際運營一年以上;

  (2)擁有可支配場地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未來產業企業租售的場地不少于總面積的2/3,且可作為科技創新產業園用途使用期限不低于五年;

  (3)園內入駐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未來產業的企業不少于20家;入駐經認定的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不少于5家;

  (4)園內企業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擁有區級或者區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工程中心等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不少于2家;

  (5)園內企業綜合效益好,土地利用率高,具備健全的生產、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并做到遵紀守法,照章納稅。企業在研究、開發、生產過程中,環保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

  資助采取事后資助制,企業須在項目完成一年以內提出資助申請(以專項審計報告為準計算項目完成時間)。

  3.資助內容與標準

  (1)對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加速器,按照上級資助的50%、最高100萬元予以配套資助。

  (2)對在新區一次性新建和拓展承載空間的孵化器,經新區產業部門認定后,根據其提供的產業空間及配套服務等情況,按照其建設實際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補助。認定當年撥付40%、第二年考核合格后撥付30%、第三年考核合格后撥付30%。

  (3)對入駐經新區產業部門認定的孵化器的科技型企業,對其實際自用部分面積,按其實際支租金付的50%給予入駐租金補貼,每家企業租金補貼面積上限為200平方米,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萬元,補貼期為2年。

  (4)對在新區一次性新建和拓展承載空間的加速器,經新區產業部門認定后,根據其提供的產業空間及配套服務等情況,按照其建設實際投入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50萬補助。認定當年撥付40%、第二年考核合格后撥付30%、第三年考核合格后撥付30%。

  (5)對入駐經新區產業部門認定的科技加速器的企業,對其實際自用部分面積,按其實際支付租金的50%給予入駐租金補貼,每家企業租金補貼面積上限為1000平方米,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30萬元,補貼期為2年。

  (6)對綜合改造建設的科技創新空間,在改造完成并經新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為科技創新產業園的,根據其提供的產業空間及配套服務等情況,按照其建設實際投入的30%,給予改造建設主體最高不超過300萬補助。認定當年撥付40%、第二年考核合格后撥付30%、第三年考核合格后撥付30%。

  (7)對獲得市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計劃、民營及中小企業家培育工程、中小微企業家培訓項目和中小微企業管理咨詢項目資助計劃的項目,按照市資助金額的50%予以配套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8)對入駐新區留學生創業園的企業進行項目啟動資助,資助最高20萬元。其項目應符合以下標準:

  ①符合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小微企業界定標準;

  ②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注冊成立時間滿六個月且不超過三年;

  ③企業從事研究、開發、生產的項目或產品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未來產業;

  ④職工人數中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比例不低于30%,其中研發團隊須有1人以上全時工作的核心成員。

 

  (十八)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資助

      1.具體內容

  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包括:

  (1)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技術研究基地);

  (2)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

  (3)深圳市級及以上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研發中心(工程中心或技術中心)、公共技術平臺、公共測試平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等科技研發平臺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4)深圳市科技創新“十大行動計劃”入選項目;

  (5)區級公共測試平臺、區級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

  (6)在新區已建成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工作站;

  (7)新區大型工業企業(年銷售收入3億元以上)的內部研發機構。

  2.資助內容與標準

  申報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技術研究基地)、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深圳市級及以上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研發中心(工程中心或技術中心)、公共技術平臺、公共測試平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等科技研發平臺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資助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或者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事業單位;

  (2)獲得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技術研究基地)、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資質認定,初次認定時間不超過1年;

  (3)獲得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項目立項,并已建成驗收,且驗收時間不超過1年。

  申報深圳市科技創新“十大行動計劃”配套資助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項目被列入深圳市政府《加快深圳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和十大行動計劃建設實施方案》,并且項目主體注冊地及項目實施地在光明新區。

  申報區級公共測試平臺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或者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事業單位;

  (2)產權關系明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3)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

  (4)具有國家認可的檢測或檢驗資質;

  (5)申報單位對公共測試平臺建設投入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6)配備具有國家認可的檢驗檢測資格的專業分析檢測技術人員10人以上;

  (7)具有獨立的檢驗檢測用房,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儀器設備總值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8)項目已建成驗收,且驗收時間不超過1年。

  申報區級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或者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事業單位;

  (2)產權關系明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3)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

  (4)有較雄厚的經濟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有財力支持研究開發工作,近兩年每年在稅務部門申報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在200萬元以上,或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經專項審計的近兩年每年研發費用500萬元以上;取得3項以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5)具備必要的科研設備、場地等條件,有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且儀器設備及專用軟件現值不低于200萬元;

  (6)申請單位為申請組建研發中心配備崗位固定的專職研發人員10人以上,且其中具有中級職稱或碩士學位的不低于20%。

  (7)項目已建成驗收,且驗收時間不超過1年。

  申報科研工作站資助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或者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事業單位;

  (2)產權關系明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3)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

  (4)成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相關憑證。

  (5)項目已建成驗收,且驗收時間不超過1年。

  申報大型工業企業內部研發機構培育資助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新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科技企業;或者在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事業單位;

  (2)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3億元以上(以新區統計部門數據為準);

  (3)在新區設立了內部研發機構,并在新區統計系統上進行了研發機構和研發數據填報。

  (4)同一家企業該項資助最多享受2年。

  對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投入給予專項資助,按以下規定執行:

  (1)對承擔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技術研究基地)建設任務的新區企業,自國家認定之日起,連續三年,每年資助200萬元;

  (2)對2016年1月1日以后認定的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按其用于新型研發機構的設備購置、場地裝修、研發人員費用等實際支出的50%給予開辦費補貼,單個機構補貼不超過500萬元;對經新區管委會認定的、對新區產業發展具有重大輻射帶動作用的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按照場地租金實際支出100%予以租金補貼,補貼面積上限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貼年限為前3個年度;

  (3)對新認定或新引進的市級以上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的,按照上級部門補助資金的50%予以一次性配套資助,其中:國家級最高為500萬元,省級最高為300萬元,市級最高為100萬元;

  (4)對深圳科技創新“十大行動計劃”入選項目,給予深圳市資助金額50%、最高5000萬元配套資助,并在項目空間、建設等方面給予“一事一議”專項支持;

  (5)對建成區級公共測試平臺的企事業單位,按建設投入的50%予以一次性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6)對建成區級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的企事業單位,按建設投入的50%予以一次性資助,最高不超過80萬元;

  (7)對獲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等科研機構的單位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建站補助;

  (8)對大型工業企業設立內部研發機構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資助;

  (9)對培育的區級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成功建成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的,按本條第(三)項進行相應差額資助;對大型工業企業內部研發機構提升為區級以上科技創新技術服務平臺的,按本條第(三)、(五)、(六)項進行相應差額資助。

  

  (十九)支持招商引資項目落地資助

  1、具體內容

  【高端制造業項目資助內容及標準】

  對落戶光明新區,且符合光明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與先進制造業等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的高端制造企業給予落戶、租房、購房、裝修及臨時安置等資助。

  申請高端制造業項目資助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光明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

  (2)符合光明新區產業導向;

  (3)首次申請資助時,注冊地址由外地變更至光明新區或在光明新區新設不超過兩年。

  申請高端制造業項目租房或購房補貼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時在光明新區既沒有自有產業用地也沒有自有產業用房;

  (2)在光明新區租賃或購買非政策性自用產業用房(含辦公、研發、生產用房,不含附屬配套用房),為市場價格租賃或購買,且需符合允許出讓的。

  高端制造業項目落戶獎勵分為六檔:

  (1)對申請獎勵時入選最新一期“世界500強(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為準)”的企業將其全球總部新遷入光明新區的,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5000萬元;

  (2對申請獎勵時入選最新一期“中國500強(以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公布的為準)”的企業將全球總部新遷入光明新區的,或申請獎勵時入選最新一期“世界500強(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為準)”的企業將其中國區及以上區域總部新遷入光明新區的,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2000萬元;

  (3)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產值50億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000萬元;

  (4)對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產值為10億元(含)至50億元的企業,或為深圳市工業百強、主板上市將總部遷入光明新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500萬元;

  (5)對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產值為5億元(含)至10億元的企業,或為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將總部遷入光明新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300萬元;

  (6)對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產值為1億元(含)至5億元企業,或為新三板掛牌將總部遷入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00萬元。

  高端制造業項目用房補貼:

  (1)租賃用房按深圳市發布的最新區域租金市場指導價50%給予租房補貼,經光明新區管委會認定的重點項目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租房補貼。補貼面積上限為20000平方米,每年補貼金額最高500萬元。租房補貼年限為前三個完整會計年度,每年申請補貼時均需達到相應條件。

  (2)購買用房按購買面積給予每平米3000元購房補貼,其中,第一至第四檔企業,最高1000萬元;第五檔企業,最高600萬元;第六檔企業,最高300萬元。購房補貼分三年按照2:1:1的比例發放。

  高端制造業項目用房裝修補貼:

  對其首次裝修進行補貼,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的標準,給予最高300萬元且不超過實際裝修費用的支持。

  高端制造業項目臨時安置補貼:

  對企業給予高管臨時安置補貼,按每人10萬元、單個企業不超過5人計算,最高50萬元。

  【生產性服務業項目資助內容與標準】

  對落戶光明新區,且符合光明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的金融、現代物流、軟件和信息技術、租賃和商務服務、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商貿服務等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給予落戶、租房、購房、裝修及臨時安置等資助。屬于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中的非制造業企業,可適用該類資助。

  申請項目資助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光明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

  (2)符合光明新區產業導向;

  (3)首次申請資助時,注冊地址由外地變更至光明新區或在光明新區新設不超過兩年;

  申請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租房或購房補貼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時在光明新區既沒有自有產業用地也沒有自有產業用房;

  (2)在光明新區租賃或購買非政策性自用產業用房(含辦公、研發、生產用房,不含附屬配套用房),為市場價格租賃或購買,且需符合允許出讓的。

  生產性服務業項目落戶獎勵分四檔:

  (1)對申請獎勵時入選最新一期“世界500強(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為準)”的企業將其全球總部新遷入光明新區的,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3000萬元;

  (2)對申請獎勵時入選最新一期“中國500強(以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公布的為準)”的企業將其全球總部新遷入光明新區的,或申請獎勵時入選最新一期“世界500強(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為準)”的企業將其中國區及以上區域總部新遷入光明新區的,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000萬元;

  (3)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營業收入10億元(含)以上的企業,或為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將總部遷入光明新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300萬元;

  (4)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營業收入為1億元(含)至10億元的企業,或為新三板掛牌將總部遷入光明新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00萬元。

  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用房補貼:

  (1)按深圳市發布的最新區域租金市場指導價50%給予租房補貼,經光明新區管委會認定的重點項目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租房補貼。其中,第一檔至第三檔企業,租金補貼面積上限為10000平方米,每年最高200萬元;第四檔企業,補貼面積上限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100萬元;租房補貼年限為前三個完整財政年度,每年申請補貼時均需達到相應條件。

  (2)購買用房按購買面積給予每平米3000元購房補貼。其中,第一至第二檔企業,最高600萬元;第三檔企業,最高400萬元;第四檔企業,最高200萬元。購房補貼分三年按照2:1:1的比例發放。

  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用房裝修補貼:

  企業首次裝修進行補貼,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的標準,給予最高300萬元且不超過實際裝修費用的支持。

  生產性服務業項目臨時安置補貼:

  對企業給予高管臨時安置補貼,按每人5萬元、單個企業不超過5人計算,最高25萬元。

  與市級有關政策配套的光明新區資助內容與標準

  對依據《深圳市產業鏈薄弱環節投資項目獎勵資金操作規程(暫行)》申報并獲得市有關部門獎勵的產業鏈薄弱環節投資項目,按市有關部門獎勵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150萬元。

  【招商引資重點園區及引薦合作資助內容與標準】

  對注冊在光明新區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及園區運營機構,給予如下支持:

  (1)對獲得市投資推廣署認定的投資推廣國際化重點園區、產業鏈專業園區稱號的產業載體,給予園區運營機構一次性50萬元的配套獎勵;

  (2)對經光明新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為光明新區招商引資重點園區的產業載體,若該園區成功引進符合光明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且入駐園區的同類型企業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的產值同比增長15%(含)至30%、30%(含)至50%、50%(含)以上的,分別給予該園區運營機構每年15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

  (3)經光明新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光明新區招商引資重點園區,若光明新區產業主管部門與其合作共建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石墨烯等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及國際合作等專業園區的,對入駐合作共建專業園區的企業,由光明新區產業主管部門與園區運營機構按租金一定比例共同給予租房補貼,具體的租金補貼額度、比例、面積上限、年限及其他支持內容,在園區共建協議中明確;

  (4)園區運營機構每月按時完成“光明新區產業用房招商網”平臺的園區數據信息更新工作,給予每年5萬元資助。

  招商合作機構引薦獎勵:

  對經光明新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招商合作機構給予項目引薦獎勵,同一招商合作機構每年可獲得的引薦獎勵合計不超過100萬元。

  (1)引進世界500強全球總部的,給予獎勵50萬元;

  (2)引進企業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產值50億元(含)以上的,或為世界500強且在光明新區設立中國區及以上區域總部的,或為中國500強且在光明新區設立全球總部的,給予獎勵40萬元;

  (3)引進企業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產值為10億元(含)至50億元的,或為主板上市將企業總部遷入的,給予引薦獎勵30萬元;

  (4)引進企業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產值為5億元(含)至10億元的,或為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將總部遷入光明新區的,給予引薦獎勵20萬元;

  (5)引進企業申報獎勵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在光明新區統計核算產值為1億元(含)至5億元的,或為新三板掛牌將總部遷入光明新區的,給予引薦獎勵10萬元。

  聘請專家及其他招商合作人員作為招商顧問,對經光明新區產業主管部門同意聘請的招商顧問頒發聘書,按項目評審、項目咨詢等事項給予招商顧問補貼支持。

 

上一篇:光明區科技創新扶持
下一篇:光明區衛生系統科研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