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寶規[2018]3號),現啟動2018年寶安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寶安區;
2.達到規模以上條件的企業應按規定依法在寶安納統;
3.申請初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的未獲得過本類獎勵;
4.企業更名后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的不再給予獎勵。
二、獎勵標準
1.對經國家科技部初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2.《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文件印發之日(2018年4月18日)起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
3.本獎勵措施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三、申報程序
申報采用網上填寫信息、紙質材料受理的方式
四、聯系方式
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業務咨詢:27960800 85258433
區政務服務大廳咨詢:85908590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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