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申報單位須以獨立法人名稱進行申報,可以 是企業、事業和社團單位等法人組織或機構。
(二)臺建企業必須為龍崗區科技企業;
(三)在龍崗區運營。 申報前完成注冊并運行一個自然年度 以上,主要 辦公和科研場所設在龍崗區。具有一定的資產規模和相對穩定的資金來 源,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不低于 500 萬元, 占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0%。
(四)具有區級以上政府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創新團隊。研發人員不少于 20 人,其中全職研發人員占研發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0%研發 人員占在職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70%,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人員應占 研發人員的 30%以上。
(五)具備進行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的科研儀器設備及固定科研場地, 等研發基礎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科研場地面積不低于600 平方米; 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 200 萬元。
(六)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現代管理體制,擁有明確的人事、薪酬、行 政、經費、內控治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七)運行機制高效。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市場化的決策機制、高 效率的成果轉化機制等。
(八)引人機制靈活。包括市場化的薪酬機制、企業化的收益分配機制、開放型的引人用人機制等。
(九)業務發展方向明確,符合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需求, 以研發活動為主,具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發展戰略。
(十)同一項目未獲國家、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各類創新平臺載體 類項目扶持。
申報要點:
(一)新型研發機構獲得多級認定的,根據區科技創新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差額獎補足扶持。 已通過"一事議 ”方式進行支持的 ,不再按照《龍崗區新型研發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進行資助。
(二)項目申報單位須確保備項數據真實、準確,制作詳細申報清單,申報金額與發票、 合同金額不一致的在清單中說明并將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按清單順序整理,在申報系統中提交。
(三)申報前,項目申報單位須認真閱讀通知內容及申報指南,我局有權決定對相關項目不予受,如發現申報過程存在違反規定情形的理并視情況納入誠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