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主體原則上必須是注冊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龍崗區,且屬于龍崗區鼓勵類和允許類產業的法人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特殊規定的除外。當年將注冊地、納稅地和統計地遷入龍崗區的企業也可申請本政策扶持。
二、支持條件和標準
【工業類】
區內企業新增投資扶持
(一)扶持范圍
在龍崗區落戶后兩年內新建實體經濟項目,且在2018年度內生產經營設備和無塵作業場所投資實際發生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區內企業(單位設備價值在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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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按生產經營設備和無塵作業場所投資實際發生額的15%予以扶持,落戶后兩年內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生產國家經濟安全所需重要設備或關鍵零部件的,按生產經營設備和無塵作業場所投資實際發生額的20%予以扶持,落戶后兩年內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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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采用評審制方式進行扶持,該扶持不與技術改造扶持重復申請。
第一項 “龍騰計劃”——領軍企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500億元以上的領軍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500億元以上的企業。
2.扶持標準:
(1)首次超過500億元產值的企業給予5000萬元的獎勵,分兩年撥付,每年2500萬元,如第二年產值低于500億元則取消剩余2500萬元獎勵;
(2)首次超過500億元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指申報年度產值與過去5年產值峰值對比的增幅,下同)達15%以上,給予3000萬元的獎勵。
(3)500億元以上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15%以上,給予5000萬元的獎勵(不含首次超過500億元產值的企業)。
(二)100億元以上的領軍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100億元以上500億元以下的企業。
2.扶持標準:
(1)首次超過100億元產值的企業給予2000萬元的獎勵,分兩年撥付,每年1000萬元,如第二年產值為100億元以下則取消剩余1000萬元獎勵;
(2)首次超過100億元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0%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2000萬元;
(3)100億元以上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15%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3000萬元(不含首次超過100億元的企業)。
第二項 “龍騰計劃”——骨干企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50億元以上的骨干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50億元以上100億元以下的企業。
2.扶持標準:
(1)首次超過50億元產值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首次超過50億元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0%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1000萬元;
(3)50億元以上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0%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2000萬元(不含首次超過50億元產值的企業)。
(二)10億元以上的骨干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10億元以上50億元以下的企業。
2.扶持標準:
(1)首次超過10億元產值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首次超過10億元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5%以上,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300萬元;
(3)10億元以上產值的企業如果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0%以上,每年按增長部分的1%給予獎勵,最高為1000萬元(不含首次超過10億元的企業)。
第三項 “龍騰計劃”——高成長性企業專項扶持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億元級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1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且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25%以上的企業。
2.扶持標準:
按增長部分的0.5%給予獎勵,最高為300萬元;
(二)規模以上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產值1億元以下且申報年度產值增長達30%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
2.扶持標準:
按增長部分的0.5%給予獎勵,最高為50萬元;
(三)“入庫”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當年起首次納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數據庫的企業。
2.扶持標準:
對于新入庫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四項 “龍騰計劃”——“500強”及深圳工業百強企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500強”領軍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當年起首次入選“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的企業。
2.扶持標準:
入選“世界500強”的企業給予1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入選“中國500強”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深圳工業百強企業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當年起首次入選深圳工業百強的企業(以深圳市公布的企業名單為準)。
2.扶持標準:
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五項 軍民融合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軍民融合資金扶持的項目。
(二)扶持標準:
按照獲得深圳市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扶持。
第六項 裝備制造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承擔國家工業強基工程項目并獲得深圳市配套扶持的企業;實現國家首臺(套)銷售并獲得深圳市獎勵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按照深圳市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扶持額最高為500萬元。
第七項 信息化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兩化融合“貫標”配套扶持
1.扶持范圍:
已獲得深圳市兩化融合貫標扶持的以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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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得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企業。
2.扶持標準:
按深圳市評定扶持金額的100%給予扶持。
(二)互聯網與工業融合創新試點企業配套扶持
1.扶持范圍:
開展了互聯網與工業融合創新工作,且獲得深圳市扶持的企業。
2.扶持標準:
按照深圳市扶持額的100%給予配套。
(三)“互聯網+”小鎮創建配套扶持
1.扶持范圍:
開展了“互聯網+”小鎮創建工作,且獲得深圳市配套扶持的企業。
2.扶持標準:
按照深圳市扶持額的100%給予配套。本條款適用本政策出臺前已獲深圳市配套扶持的企業。
(四)管理信息系統專項扶持
1.扶持范圍:
企業在實施信息化項目中,支付的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軟件(工業過程自動化中的采集、控制、監測、分析等軟件系統,必須在合同中單獨計價)、硬件、網絡建設以及信息技術開發(包括但不限于ERP、OA、PLM、PDM、CRM、MIS和HR等項目)、咨詢和監理費用。軟件正版化、桌面虛擬化和UG、NX、CAD類輔助設計軟件等項目除外。本項扶持需經專家評審。
2.扶持標準:
扶持額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30%,單個企業一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為50萬元。
第八項 企業技術中心扶持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配套扶持
1.扶持范圍:
已獲得“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或“廣東省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扶持的企業。
2.扶持標準:
獲得“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扶持的企業配套扶持300萬元;獲得“廣東省深圳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扶持的企業配套扶持200萬元。
(二)區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扶持
1.扶持范圍:
(1)一般產業企業:近2年,年營業收入均超過1億元;上一年度,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2.5%,專職研發人員超過20人,中級職稱以上和碩士學位以上人員在專職研發人員中的比例不低于20%,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超過300萬元。
(2)龍崗區重點扶持的產業(特指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產業,機器人、可穿戴設備和智能裝備產業,生物醫療產業,互聯網產業,航空航天產業,下同)內企業:近2年,年營業收入均超過5000萬元;上一年度,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3%,專職研發人員超過20人,中級職稱以上和碩士學位以上人員在專職研發人員中的比例不低于20%,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超過300萬元。
2.扶持標準:
對認定的區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萬元的支持。
3.區級工程中心和區級技術中心政策不能同時享受。
第九項 技術改造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對已投產1年以上的項目進行技術改造,且設備投資額不低于80萬元的企業(單位設備價值在5000元以上)。
(二)扶持標準:
對購入設備的扶持額不超過投資額的30%,一般企業1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300萬元;龍崗區重點扶持的產業內企業1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為500萬元。
第十項 商標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續期者不在扶持范圍。企業應在獲得相關認定的當年或次年提出扶持申請。
(二)扶持標準:
獲得一個“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獲得一個“廣東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先獲“廣東省著名商標”再獲“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以每個商標50萬元為上限補差。
第十一項 展會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企業自行參展扶持。
1.扶持范圍:
參加大型綜合性展會、專業展會、境外展會的企業。
2.扶持標準:
對已獲得深圳市參展費用扶持的企業,如市級扶持未超過實際發生展位費的50%,按1:1比例配套扶持;如市級扶持超過實際發生展位費的50%,按企業實際發生展位費與市級扶持的差額給予扶持;對未獲得深圳市參展費用扶持的企業,按企業實際發生展位費60%給予扶持。一個企業每個展會扶持額最高為3萬元。一個企業1年扶持總額最高為30萬元。
(二)區政府組團參展扶持。
1.扶持范圍:
區政府統一組團參加的展會。
2.扶持標準:
對參加展會產生的商務、物流及展位等費用給予全額扶持。
第十二項 電機能效提升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實施電機能效提升項目的完工時間在2013年6月10日后,且已獲得深圳市電機能效提升補貼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按照其電機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1%給予扶持,補貼單價最高為105元/千瓦;
2.單次申報補貼項目規模不低于200千瓦(新購置、更換或改造前電機總功率),投資額不高于200萬元;高于200萬元的,可分批申報;
3.參照《深圳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財建〔2012〕80號)和《深圳市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財建〔2011〕113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的電機更換或電機系統節能改造的,仍按原渠道向市發展和改革委申報。
第十三項 能效對標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1.對標對象
(1)工業企業
企業級:綜合能效利用水平
設備級:制冷和供熱系統(含主機、水泵及風機)、空壓機及注塑機等電機系統。
(2)商貿酒店類企業
企業級:綜合能效利用水平
設備級:制冷和供熱系統(含主機、水泵及風機)
2.評價指標
(1)企業級
綜合能效利用水平;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工業企業)、單位建筑面積綜合能耗及單位建筑面積綜合能耗(商貿酒店)。
(2)設備級
制冷和供熱系統:冷水機組COP、綜合制冷能系數SCOP、供熱鍋爐熱效率、水泵電機效率、泵系統運行效率、水泵噸百米耗電量。
空壓機系統:排氣單耗值、輸入比功率。
注塑機:產品單位重量耗電量。
(二)扶持標準:
對委托國家、省、市認定的專業機構開展電機能效對標項目,按照項目相應服務費用給予50%的扶持,最高為10萬元。
(三)審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準制方式。
第十四項 貸款貼息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高于4億元,且貸款額不低于200萬元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區統計局數據庫中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扶持標準:
扶持額不超過貸款總額的3%,一般企業1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為60萬元,龍崗區重點扶持的產業內企業1年獲得的扶持額最高為100萬元。
(三)本政策與區科創局貸款貼息政策同一年度不能同時申請。
第十五項 特色工業園配套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有關部門認定和扶持的特色工業園(特色工業升級示范園)。
(二)扶持標準:
按園區獲得市級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特色工業園扶持額最高為165萬元,特色工業升級示范園扶持額最高為200萬元。
獲深圳市特色工業園(深圳市特色工業升級示范園)和龍崗區創新產業園區、文化產業園等多項認定的產業園區,只能享受一次扶持。
第十六項 綠色制造體系試點創建及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扶持
(一)扶持范圍:
已通過國家或省市主管部門審核并公示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的示范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示范項目按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分別給予60萬元、40萬元和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對獲得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立項批復的項目,按國家補助資金的15%予以配套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3.對開展綠色制造體系評價的服務機構予以每個項目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審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準制方式。
第十七項 電機能效提升專項扶持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電機能效提升補貼一年內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按照其電機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1%給予扶持,補貼單價最高為105元/千瓦;
2.單次申報補貼項目規模不低于200千瓦(新購置、更換或改造前電機總功率),投資額不高于200萬元;高于200萬元的,可分批申報;
(三)審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準制方式。
第十八項 工業強基配套扶持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工業強基”工程建設資助的企業:
1.承擔國家工業強基工程項目并獲得深圳市配套扶持的企業;
2.國家工業強基產品和技術應用推廣;
3.承擔市級工業強基工程項目;
4.實現國家、深圳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應用示范并獲得深圳市扶持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按照深圳市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
(三)審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準制方式。
第十九項 信息化配套扶持
(一)扶持范圍:
已獲得深圳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項目扶持的以下企業:
1.企業信息化建設類的企業;
2.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類的企業;
3.信息化服務體系建設類的企業;
4.省級以上項目獎勵類(包括兩化融合類試點、示范項目、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項目)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按深圳市評定扶持金額的100%給予扶持。
(三)審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準制方式。
【服務業類】
第一項 總部企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在龍崗區新設立總部,并在龍崗區匯總納稅的企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世界500強企業(指美國《財富》雜志評選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中的服務業企業;
2.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企業(由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組織評選);
3.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企業(由中國互聯網協會和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聯合組織評選)中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
4.中國連鎖百強企業(由中國連鎖經營協會評選)中的商業連鎖龍頭企業;
5.深圳連鎖經營50強(由深圳市連鎖經營協會評選)的商業連鎖龍頭企業。
上述企業評選排名以企業提出扶持申請的當年或上一年公布的排名為準,企業應在新設立總部的當年或第二年提出扶持申請。
(二)扶持標準:
1.對世界500強服務業企業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對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對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4.對中國連鎖百強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5.對深圳連鎖經營50強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上述扶持范圍的單個申請主體僅可申請上述一項政策。
【服務業總部企業配套扶持】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總部企業扶持中的貢獻獎、租用總部自用辦公用房租金補助的服務業企業。企業應在獲得相關扶持資金的當年或第二年提交扶持申請。
(二)扶持標準:
1.獲得貢獻獎的企業,按100%予以配套獎勵,不超過企業對龍崗區地方財力貢獻增長部分的60%。
2.獲得租用總部自用辦公用房租金補助的企業,每年按企業在龍崗區總部自用辦公用房租賃合同金額的50%給予扶持,最多不超過5年,每年扶持金額最高150萬元。
(三)審核方式:
本政策采用核準制方式進行扶持。
第二項 專業服務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且營業收入增速超過20%(含)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會展公司、管理咨詢公司、互聯網信息服務、技術咨詢、專業設計公司等專業服務業企業,專業服務類收入應占其當年營業收入總額60%以上。
(二)扶持標準:
按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3%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
第三項 電子商務發展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中的電子商務集成創新項目、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建設項目、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規模獎勵,以及電子商務示范獎勵扶持的企業。企業應在獲得深圳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的當年或第二年提交扶持申請。
(二)扶持標準:
按企業獲得深圳市扶持金額的100%給予配套。
第四項 工業設計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資金中的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資助項目、工業設計創新攻關成果轉化應用資助項目、工業設計重大活動項目和知名工業設計獎獎勵項目的企業。企業應在獲得深圳市工業設計扶持的當年或第二年提交扶持申請。
本條款不適用已獲區文產辦扶持的項目。
(二)扶持標準
按企業獲得深圳市工業設計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
【區級工業設計中心專項扶持項目】
(一)扶持范圍:
已建立工業設計中心(部門)的企業申請認定區級工業設計中心應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擁有獨立自主的設計創新成果,近兩年內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含版權)5項以上。
(2)已設立獨立的工業設計中心(部門)兩年以上且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3)工業設計專業人員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50%。
(4)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億元。
(5)企業兩年內(截止申報日期)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工業設計企業申請認定區級工業設計中心應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擁有獨立自主的設計創新成果。
(2)成立兩年以上,以工業設計服務為主營業務。
(3)工業設計專業人員20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50%。
(4)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 1000 萬元,占企業總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
(5)企業兩年內(截止申報日期)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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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評審認定的區級工業設計中心,按專項審計核定的建設投入的50%,給予一次性、最高150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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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采用評審制方式進行扶持。
第五項 律師業專項扶持:
(一)扶持范圍:
1.第一類是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在龍崗區新設立的分所;
2.第二類是年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并將注冊地遷至龍崗區的律師事務所;
3.第三類是年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龍崗區屬律師事務所;
4.第四類是獲評全國優秀或全省優秀的龍崗區屬律師事務所。
(二)扶持標準:
1.符合第一類扶持范圍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同時對租賃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租期滿1年后,按每月租金50%的標準給予一年的租金扶持;
2.符合第二類扶持范圍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同時對租賃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租期滿1年后,按每月租金50%的標準給予一年的租金扶持;
3.符合第三類扶持范圍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4.第四類扶持范圍的律師事務所,對獲評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或獲評全省優秀律師事務所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第六項 零售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1.被評為上一年度“中國連鎖百強”或“深圳連鎖經營50強”的企業。企業應在獲得相關認定的當年提出扶持申請。
2.新建成開業的商業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購物中心;
3.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自營連鎖門店的連鎖零售企業在龍崗區新開設的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店,本條款適用注冊地在深圳市的企業;
4.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零售企業;
5.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自營社區連鎖超市的連鎖零售企業在龍崗區新開設的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區連鎖超市;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品牌連鎖門店的連鎖餐飲企業,在龍崗區新開設的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自營連鎖餐飲店,本條款適用注冊地在深圳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評得“中國連鎖百強”的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獎勵,最高500萬元;評得“深圳連鎖經營50強”的企業,按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獎勵,最高30萬元。
2.對新建成開業的商業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購物中心,在建成開業一年后,按購物中心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1%對購物中心運營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300萬元。
3.連鎖零售企業開設的分店是在龍崗區注冊、納稅的法人企業,在分店項目開業一年后,按該分店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100萬元;注冊地在深圳市(非龍崗區)的,按該分店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的0.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
4.對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零售企業,給予每家企業60萬元獎勵;零售企業超過上述增速的,每提高3個百分點再獎勵20萬元,每家企業全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連鎖零售企業開設的社區連鎖超市和連鎖餐飲企業開設的社區連鎖餐飲店,在開業一年后,按連鎖店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租金的20%比例給予連鎖零售企業一次性扶持,單個項目扶持額最高為20萬元。
項目類別:
【零售業專項扶持-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專項扶持】
(一)扶持范圍:
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零售企業。
(二)扶持標準:
對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零售企業,按企業對龍崗區地方財力貢獻增長部分的60%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
【零售業專項扶持-進一步提升消費載體專項扶持(核準制)】
(一)扶持范圍:
(1)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建成開業且租賃店達到40個以上的購物中心,在形成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下一年提出扶持申請。
(2)自2018年1月1日起大型自營連鎖零售企業,在龍崗區新開設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店,在形成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下一年提出扶持申請,本條款適用注冊地在深圳市的企業;
(3)在龍崗區已有5家及以上(含新開)的自營連鎖品牌店,上一年度在龍崗區新開設的連鎖品牌門店,本條款適用注冊地在深圳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于新建成開業且租賃店達到40個以上的購物中心,按其新建開業后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對龍崗區地方財力貢獻的6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300萬元;
(2)對于大型自營連鎖零售企業在龍崗區新開設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店,按其開業后第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對龍崗區地方財力貢獻的6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100萬元;
(3)對于在龍崗區已有5家及以上(含新開)的自營連鎖品牌店,按其新開連鎖門店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租金的20%比例給予一次性扶持,最高20萬元;
【零售業專項扶持-進一步提升消費載體專項扶持(評審制)】
(一)扶持范圍:
依托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搭建的投資額在5萬元以上的智慧社區零售平臺,或依托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改造傳統零售提升供給質量的,在其建成當年或第二個會計年度內提出申請,本條款適用注冊地在深圳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對于依托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搭建的智慧社區零售平臺或改造提升供給質量的,按其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投資額的20%比例給予一次性扶持,最高100萬元。
【零售業專項扶持-挖掘居民消費潛力專項扶持】
(一)扶持范圍:
引進的國際國內知名品牌在龍崗新設立全球旗艦店、品牌總店,在其建成當年或第二個會計年度內提出申請。
(二)扶持標準:
對于國際國內知名品牌在龍崗新設立的全球旗艦店、品牌總店,按專項審計核定的投資額的20%比例給予一次性扶持,最高100萬元。
第七項 品牌餐飲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1.通過HACCP認證并獲得國家五鉆級稱號的餐飲服務企業。企業應在獲得相關認定的當年或第二年提出扶持申請。
2.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中華餐飲名店”、“廣東省著名商標”或“深圳市知名品牌”稱號的餐飲服務企業。企業應在獲得相關認定的當年或第二年提出扶持申請。
(二)扶持標準:
1.對通過HACCP認證并獲得國家五鉆級稱號的餐飲服務企業,按該企業獲得稱號當年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100萬元。
2.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或“中華餐飲名店”稱號的餐飲服務企業按該企業獲得稱號當年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對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的餐飲服務企業按該企業獲得稱號當年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獲得“深圳市知名品牌”的餐飲服務企業按該企業獲得稱號當年營業收入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10萬元。
第八項 促消費配套扶持項目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消費增長的若干措施》中有關項目扶持的企業。企業應在獲得相關扶持資金的當年或第二個會計年度內提出扶持申請。
1.新建或改造的消費電子、黃金珠寶、服裝服飾、眼鏡、鐘表、家具等消費品領域專業市場。
2.應用新技術、發展新業態項目的零售企業;
3.自有品牌零售額占總零售額比例超過10%的零售企業。
4.從深圳進口并在深銷售平行進口汽車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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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業獲得《深圳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消費增長的若干措施》中有關項目扶持金額的50%給予配套。
第九項 生產性服務業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項目類別:
生產性服務業專項扶持-企業專項扶持
(一)扶持范圍:
1.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專項扶持
從事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咨詢與調查、工程技術與設計服務、質檢技術服務業、工業設計服務、技術推廣服務、供應鏈管理服務等行業的服務業企業。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且營業收入增速20%以上。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應占其當年營業收入總額70%以上。
(二)扶持標準:
1.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專項扶持
按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2%給予獎勵,不超過企業對龍崗區地方財力貢獻,最高200萬元。
(三)審核方式:
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專項扶持采用核準制方式進行扶持
生產性服務業專項扶持-集聚中心認定扶持
(一)扶持范圍:
申請扶持應具備以下條件。
(1)集聚中心建設運營單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集聚中心的性質、定位、發展方向明確,人員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健全。
(3)集聚中心的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可用于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入駐的面積占比2/3以上,作為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中心用途使用期限5年以上,場地具有合法產權、產權關系明晰。
(4)集聚中心具有完善的商務、網絡、通訊等基本配套設施,可為企業提供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項目申報、信息交流、人才引進、企業推介、對外合作、資金籌措等多方位服務。
(5)集聚中心的管理團隊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運營能力,專職管理人員6人以上,其中4人以上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扶持標準:
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中心認定扶持
經評審符合條件的,認定為龍崗區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中心。
(三)審核方式:
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中心認定扶持采用評審制方式進行扶持。
生產性服務業專項扶持-集聚中心租金扶持
(一)扶持范圍:
入駐龍崗區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中心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
本條款與區科技創新局的創新載體扶持不能重復申請。
(二)扶持標準:
對入駐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中心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連續3年按區域租金市場指導價的50%為標準給予租金扶持,每年最高10萬元。
經評審符合條件的,按專項審計核定的集聚中心建設投入的30%,給予集聚中心建設運營單位一次性、最高300萬元獎勵。
(三)審核方式:
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中心租金扶持采用核準制方式進行扶持
生產性服務業專項扶持-集聚中心建設扶持
(一)申請扶持應具備以下條件。
(1)經認定但未獲得建設扶持的龍崗區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中心。
(2)集聚中心正常運營1年以上,在集聚中心內辦公并在龍崗區注冊、納稅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有15家以上,且這些企業上年度總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
(3)集聚中心建設運營單位上年度開展政策、法律、財務、投融資、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市場推廣等方面服務活動5場(次)以上。
(4)集聚中心建設運營單位按時上報有關統計報表,主動報送工作信息,配合區經濟促進局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
本條款與區科技創新局的創新載體扶持不能重復申請。
(二)扶持標準:
經評審符合條件的,按專項審計核定的集聚中心建設投入的30%,給予集聚中心建設運營單位一次性、最高300萬元獎勵。
第十項 傳統優勢產業配套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獲得深圳市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中優勢產業提升專項認定和扶持(包括公共平臺、行業重大項目、應用及創新、品牌、國際化拓展等,不含企業技術中心)的龍崗區傳統優勢產業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扶持標準
對協會或科研機構獲得的公共平臺類資助按照深圳市扶持額的40%給予配套,其他項目按照深圳市扶持額的50%給予配套。
【上市培育類】
上市配套扶持照以下規定執行。
【IPO上市專項扶持】
(一)扶持范圍:
在區經濟促進局備案登記,且已獲深圳市有關部門扶持的IPO上市企業(境外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上市不含柜臺交易上市和借殼上市,且募集資金的30%以上在上市后一年內返回龍崗)和新三板掛牌企業,已獲得我區原上市配套政策全額扶持的企業不適用于本規定。
(二)扶持標準:
1.IPO上市企業扶持總額為350萬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業扶持額為50萬元,完成上市輔導的企業扶持額為100萬元,完成上市的企業扶持額為200萬元。企業完成一個階段即可提出扶持申請,也可以在完成多個階段后,合并提出扶持申請;
【新三板掛牌專項扶持】
(一)扶持范圍:
在區經濟促進局備案登記,且已獲深圳市有關部門扶持的IPO上市企業(境外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上市不含柜臺交易上市和借殼上市,且募集資金的30%以上在上市后一年內返回龍崗)和新三板掛牌企業,已獲得我區原上市配套政策全額扶持的企業不適用于本規定。
(二)扶持標準
新三板掛牌企業扶持總額為100萬元,已獲得區上市配套扶持的,以100萬元為限補差;已獲得區上市配套扶持的新三板掛牌企業成功轉IPO上市的以350萬元補差;
【上市企業再投資專項扶持】
(一)扶持范圍:
在區經濟促進局備案登記,且已獲深圳市有關部門扶持的IPO上市企業(境外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上市不含柜臺交易上市和借殼上市,且募集資金的30%以上在上市后一年內返回龍崗)和新三板掛牌企業,已獲得我區原上市配套政策全額扶持的企業不適用于本規定。
(二)扶持標準:
募集資金50%以上且規模不低于1億元的上市企業在上市后三年內將募集資金用于龍崗工業投資或技改投資,獎勵1000萬元。
【行業協會類】
行業協會專項扶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扶持范圍:
新成立的龍崗區產業類行業協會,以及龍崗區產業類行業協會(不含金融類行業協會)為服務區內會員企業開展的有關活動。
(二)扶持標準:
1.對新成立的龍崗區產業類行業協會,每個給予10萬元的專項扶持。
2.龍崗區產業類行業協會每年在區內為服務會員企業開展6次以下的活動(需經區工商聯核實),按其活動實際支出(包括場地費、專家費和資料費,下同)的40%給予補貼;開展6次以上的活動,按其活動實際支出的60%給予補貼。每年申請一次。一個行業協會1年扶持額最高為20萬元。
【行業協會專項扶持-成立扶持】
(一)受理項目
上一年度9月1日-本年8月31日新成立行業協會扶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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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采用核準制方式進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