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扶持現代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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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內容
所扶持的現代服務業包括但不限于:商貿流通業、商務服務業、旅游業、文化創意業。
扶持內容
(一) 綜合扶持
1.鼓勵機構承接打造國際消費中心、總部基地和現代服務業基地等重大課題調研、咨詢項目。經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給予項目承辦方一定額度的經費支持。
2.鼓勵轄區企業及行業協會等機構承辦或參與區產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大型行業宣傳、促銷、展會、創意活動。經區產業主管部門備案,給予一定額度的經費支持。本款所指活動如在區對口幫扶地舉辦,適當提高經費支持額度。
3.鼓勵轄區企業及行業協會等機構承辦或參與由區產業主管部門支持的大型行業宣傳、促銷、展會、創意活動,按照活動實際投入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經費支持。本款所指活動如在區對口幫扶地舉辦,按照活動實際投入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50萬元的經費支持。
4.鼓勵發展專業園區。
對經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園區,按園區建設投入經費的一定比例給予建設機構最高1000萬元的支持。
對經認定的園區進行年度運營情況綜合考評,根據考核結果,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的運營支持。
對入駐上述專業園區且符合相應產業方向的入駐企業,按租賃合同面積實際租賃價的一定比例給予房租支持,同一企業當年最高支持50萬元。
5.鼓勵企事業單位或社會機構在羅湖區新設立現代服務業或戰略性新興產業公共服務平臺。經區產業主管部門審核認定,最高一次性給予300萬元支持。每年最高給予50萬元運行經費支持。
6.鼓勵具有創新服務和資源聚合能力、對加快轄區轉型升級或轄區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現代服務業專業性、行業性社團組織新遷入羅湖或者在羅湖新設立,給予最高30萬元的支持。
7.鼓勵非法人組織升級為企業法人。對新升級為企業法人并依法報送常規統計報表的企業,上一年度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按該年度對羅湖財政貢獻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支持。
(二) 商貿流通業
1.鼓勵商業物業改造升級,規模以上商貿流通企業通過技術改造進行升級。
對商業物業業主或運營企業投資總額超過500萬元的商業物業改造升級項目,經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實現完善配套設施、提升環境質量,推動業態升級發展的,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項目投資方支持,最高200萬元。
對規模以上商貿流通企業投資總額超過50萬元的新建和改擴建的冷鏈系統、檢驗檢測系統、質量安全可追溯系統及實施信息化應用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
對國家、省、市新認定的“重點物流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2.鼓勵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住宿企業和餐飲企業持續保持商業增長,擴大商業規模。
對批發企業,上年度銷售額達到10億元以上的,給予最高30萬元支持,保持增長的并按照增長額一定比例再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同比增長達到一定比率的,再給予10萬元支持。
對零售企業,上年度發生在羅湖區的零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保持增長的并按照增長額一定比例再給予最高150萬元支持,同比增長達到一定比率的,再給予10萬元支持。
對住宿和餐飲企業,上年度發生在羅湖區的營業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最高30萬元支持,保持增長的并按照增長額一定比例再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同比增長達到一定比率的,再給予10萬元支持。
對已納入國家“一套表”統計且在羅湖填報電子商務統計報表的零售企業,上年度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商品零售額達到10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支持,保持增長的并按照增長額一定比例再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同比增長達到一定比率的,再給予10萬元支持。
3.鼓勵品牌連鎖總部(或區域總部)企業擴大經營規模和影響力。
企業于上年度新開設直營旗艦店的,給予單店10萬元支持,單個企業當年累計支持最高30萬元。
企業于上年度新開設直營分店(不包括前款的旗艦店)3家以上的,給予10萬元支持。
企業獲評為上年度全國連鎖經營百強、廣東連鎖50強、深圳市連鎖經營50強的,給予最高30萬元定額支持。
4.鼓勵轄區商貿流通企業到區對口幫扶的地區投資項目。實施農超對接項目的,經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且對接項目年度銷售額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投資建設并運營商業項目的,經區產業主管部門認定,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最高200萬元。
5.支持羅湖商業誠信體系建設。對獲得上年度羅湖區“誠信經營、優質服務”榮譽嘉獎的“誠信聯盟”商戶,給予5萬元支持。
(三) 商務服務業
1.鼓勵企業遷入羅湖。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新遷入的上一年度在原所在地納稅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定額支持。
第十五條 鼓勵企業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對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區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的商務服務企業,上一年度納稅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按購房價格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扶持,分三年支付。
2.鼓勵企業新租賃自用辦公用房。對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區新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的商務服務業企業,合同期在3年以上且上一年度納稅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3年內每年按房屋實際租金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支持,另每年給予12個月管理費支持。
3.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對上一年度在羅湖區納稅總額100萬元以上、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其對羅湖區財政貢獻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近三年度年營業收入均在1000萬元以上、在羅湖區納稅額均在100萬元以上,且在此三年每年在羅湖區納稅增長10%以上的企業,按其近三年對羅湖區財政貢獻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四) 文化創意業
1..鼓勵文化企業發展。對2017年1月1日后新遷入的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影視、版權、傳媒、動漫、游戲企業或個人工作室,按照該企業或個人工作室上一年度對羅湖區財政貢獻的一定比例給予扶持,最高1000萬元。
2.對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影視、版權、傳媒、創意、動漫、游戲企業或個人工作室,按照房屋實際租金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同一企業當年最高100萬元。
3.鼓勵發展重點文化項目。對轄區規模以上影視、版權企業獲得國家、省、市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給予一定比例配套資助,最高200萬元。文博會羅湖分會場承辦單位按照深圳市專項資金獎勵金額,給予一定比例配套資助。
對參加在國內外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行業評比活動并獲得榮譽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其中,獲得著名專業國際級獎項的,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獲得中共中央宣傳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頒發獎項的,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同一企業一年內獲同一獎項,只給予一次資金支持。
4.鼓勵版權登記。對獲得版權登記證書的區內版權代理機構服務轄區內的企業,按照證書的數量每500件給予50 萬元的扶持,單個代理機構每年扶持最高200萬元。轄區版權代理機構服務轄區企業獲得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頒發的版權證書的,給予全額登記費補貼。
(五) 旅游業
1.鼓勵酒店和景區改造升級。
對酒店及國家3A級以上(含3A級)景區業主單位或運營企業投資總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改造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扶持。
對新認定為四星級酒店、五星級酒店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定額資金支持。對轄區具有鮮明特色和社會影響力的特色主題酒店,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新評為國家5A、4A、3A級的旅游景區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定額扶持。
2.鼓勵旅行社和酒店做大做強。
對總部設在羅湖區且上一年度被評為國家“百強旅行社”的旅行社,給予最高3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年度接待國內游客人數前十五名或入境游客人數前十五名的轄區旅行社,給予最高2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接待國內游客人數前十五名或入境游客人數前十五名的轄區酒店,給予最高2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年度接待國內游客或接待入境游客人數達到10萬人以上,同比增長10%的旅行社;接待人數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同比增長15%的旅行社;接待人數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同比增長20%的旅行社,一次性給予最高5萬元資金支持。
對年度接待游客一萬人以上,且同比增長5%以上的酒店,給予最高10萬元資金支持。
3.鼓勵開發特色旅游產品和線路。對經區旅游主管部門認定的特色旅游產品和線路,年度接待量達到一萬人次以上規模的,給予最高20萬元資金扶持。
對經區旅游主管部門和幫扶地旅游主管部門聯合認定的特色旅游產品和線路,年度接待量達到二千人次以上規模的,按每人次30元的標準給予資金支持,給予最高20萬元資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