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支持建筑裝飾設計行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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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對象和條件
(一)支持對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之一:
1.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在福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建筑裝飾設計企業及民管注冊地址在福田轄區內、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建筑裝飾設計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
2.經區政府批準的其他支持對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產業資金不予支持:
1.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兩年的。
2.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支持中有嚴重違約行為或違反本細則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3.未按規定進行工商年檢、稅務申報或有偷逃稅等不良記錄的。
4.列入誠信黑名單的。
二、支持項目
(一)建筑裝飾設計-引進支持
項目說明及支持額度:對引進建筑裝飾設計企業新落戶我區的文化企業、社會組織等,經區政府認可的,每引進一家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引進多家可累積計算,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建筑裝飾設計-產業園建設支持
項目說明及支持額度: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建筑裝飾設計產業園,按照實際投資總額的50%,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建設支持,主要用于園區環境建設、公共服務項目和信息化建設等。
(三)重要大賽及論壇等支持
項目說明及支持額度:支持建筑裝飾設計企業以及相關社會組織舉辦經區政府認可的行業權威性大賽、論壇等重要文化活動,以活動的獎金、場租、宣傳費用和專家、嘉賓的交通、食宿、酬金等為主要支持范圍,最高給予不超過300萬元支持。
(四)貸款貼息支持
1.項目說明及支持額度:對建筑裝飾設計企業貸款給予貼息支持,以單筆貸款且貸款期限不低于半年為限;屬于同一綜合授信額度內并在三個月內實際發放的多筆貸款,視為同筆貸款。貼息金額為該企業實際已支付貸款利息的3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五)綜合貢獻支持
項目說明及支持額度:根據建筑裝飾設計企業上一年度的綜合貢獻,分檔給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1、對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在1000萬元-1億元(不含)的文化企業給予支持,對首次申請的,以1000萬元綜合貢獻為基數,每個基數給予10萬元支持;對非首次申請的,以上一次獲得該項支持的綜合貢獻為底數,以500萬元綜合貢獻為基數,在至少增加一個基數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基數疊加支持10萬元,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2、對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在1億元(含)以上的文化企業給予支持,對首次申請的,以1000萬元綜合貢獻為基數,每個基數給予20萬元支持;對非首次申請的,以上一次獲得該項支持的綜合貢獻為底數,以500萬元綜合貢獻為基數,在至少增加一個基數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基數疊加支持10萬元,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六)人才獎勵
1.項目說明及支持額度:對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較大的建筑裝飾設計企業給予人才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綜合貢獻達1000萬元(含)——1億元的文化企業,以1000萬元綜合貢獻為基數,每個基數給予10萬元人才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綜合貢獻達1億元(含)以上的文化企業,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七)創意設計作品獲獎支持
項目說明及支持額度:對自上一年度獲得安德魯馬丁室內設計獎(Andrew Martin Interior Design Awards)、亞太區室內設計大獎(APIDA)、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獎、中國建筑裝飾設計獎等國際知名創意設計獎項和國家級行業獎項的創意設計作品,按所獲獎項最高三個等級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資金支持。同一企業多件作品獲得多個獎項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支持(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區的綜合貢獻)。
(八)企業資質認定支持
1.項目說明及支持額度:對自上一年度起新認定為國家一級(甲級)資質的展覽設計、建筑裝飾設計企業,每個資質給予20萬元支持。
(九)R&D投入支持
1.項目說明及支持額度:對上一年度在福田區報送并經國家統計局核定年度R&D經費投入超過50萬元的建筑裝飾設計企業,按10%的比例給予R&D支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