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分項資金引進海外高層創新人才“領航團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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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對象
1、本年度和上年度已獲深圳市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資助的創新人才團隊在南山區內注冊成立的企業或依靠的南山區內企業。
2、本年度和上年度已申請深圳市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并通過第一輪專家評審但未立項的創新人才團隊在南山區內注冊成立的企業或依靠的南山區內企業。
申報條件:
1、申請單位必須為在深圳市南山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創新人才團隊在南山區新注冊成立的企業或作為依靠單位的企業)。團隊新注冊企業的,其核心團隊成員之一必須為企業法人或負責人或企業自然人持股排名前5的股東; 團隊依靠單位為企業的,其核心團隊成員必須是該企業的股東或與該企業存在勞動用工關系(以勞動合同或社保交納憑據為準); 團隊新注冊成立的企業或作為依靠單位的企業可以是從區外遷入的。
2、申請單位已申請的深圳市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的年度和批次必須符合申報通知中指定的年度和批次要求。
3、申請“領航團隊”的成員與申請深圳市“孔雀計劃”的團隊成員可以有少數變更差別,但變更人數不能超過團隊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資助金額:最高1000萬元
申報時間:以公示為準(因為每年調整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