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對象為在深圳注冊并冠“深圳”隊名,參加 全國職業聯賽的足球、籃球和排球職業體育俱樂部;或為在 深圳注冊并冠“深圳”隊名,社會關注度高、市場空間大、 發展前景好的網球、乒乓球、羽毛球、高爾夫球和帆船等職 業體育俱樂部。
(二)獎勵對象為在深圳注冊并冠“深圳”隊名,參加 國際職業聯賽或全國最高級別職業聯賽取得前四名成績,或 參加全國比賽取得優秀成績晉級參加全國職業聯賽,或由較 次級別的職業聯賽晉級較高級別的職業聯賽的足球、籃球、 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職業體育俱樂部。
二、資助和獎勵范圍
(一)資助范圍:
1、 2016-2017 賽季或 2017 年符合資助條件的高水平職業體育俱樂部。
2、預受理 2017-2018 賽季或 2018 年符合資助條件的高 水平職業體育俱樂部。
(二)獎勵范圍:2016-2017 賽季符合獎勵條件的高水平職業體育俱樂部。
三、資助和獎勵標準
(一)資助標準:
1、在深圳注冊并冠“深圳”隊名,參加職業聯賽的足
球、籃球和排球職業體育俱樂部,按項目類別、影響力、職 業聯賽等級、投入和名次等,專項資金可給予資助。其中, 參加全國最高級別職業聯賽的,可給予每賽季不超過 2500 萬元的資助;參加其他級別全國職業聯賽的,可給予每賽季 不超過 1500 萬元的資助。
2、在深圳注冊并冠“深圳”隊名,社會關注度高、市 場空間大、發展前景好的網球、乒乓球、羽毛球、高爾夫球和帆船等職業體育俱樂部,按項目類別、影響力、參加職業 聯賽或賽事等級、投入和名次等,專項資金可給予每賽季或 每年不超過 800 萬元的資助。
3、專項資金給予俱樂部資助主要用于加大宣傳,引進 國際或國內高水平教練員和運動員,租用訓練場地等,提高俱樂部的比賽成績和影響力。資助金額不超過該職業體育俱 樂部經審計實際投入的 。
(二)獎勵標準:
1、在深圳注冊并冠“深圳”隊名,參加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和羽毛球國際職業聯賽或全國最高級別職業聯 賽,取得冠軍成績的,按項目類別、影響力和投入等,專項 資金可給予不超過 3000 萬元的獎勵;取得亞軍成績的,可給予不超過 2000 萬元的獎勵;取得季軍成績的(不決出季軍的,第三名和第四名視為季軍),可給予不超過 1000 萬元的獎勵;取得第四名成績的,可給予不超過 500 萬元的獎勵。
2、參加全國比賽取得優秀成績晉級參加全國職業聯賽 的,按項目類別、影響力、職業聯賽等級和投入等,專項資 金可給予不超過 1000 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