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據:
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資助獎勵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24〕8號)規定,加快構建深圳先進標準體系大力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開展標準化建設,現就2025年度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資助獎勵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對象:
1.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主體: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其他機構(財政全額核拔單位除外),在深圳實際經營,申請專項資金的有關標準業務歸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管理或統計,并且符合相應資助條款規定的條件。
2.申請專項資金獎勵的主體: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其他機構,在深圳實際經營,申請專項資金的有關標準業務歸口深圳市管理或統計,并且符合相應獎勵條款規定的條件。
申報條件:
應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項目。
申報條件:須是屬于國家級標準化研究機構確認的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機構,且所發布的企業標準排行榜可體現深圳企業標準化水平。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優先納入資助獎勵范圍:
(1)屬深圳市“20+8”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領域:
(2)申報單位為中小微企業;
(3)落實市委、市政府在打造深圳標準領域的重點工作任務;
(4)落實國家、省上級部門的工作任務。
資助標準:
按發布的評估方案數量,給予每個評估方案5萬元的資助,同一評估機構每年不超過5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