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加快工業設計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工業設計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現開展2018年深圳市工業設計示范園區認定和獎勵計劃的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集聚一定數量具備自主創意研發能力的工業設計企業,園區整體以工業設計為主營業務,能夠提供相應基礎設施保障和公共服務平臺,對工業設計行業發展起示范帶動作用的工業設計產業集聚區。
二、支持數量及資助方式
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年度服務業(工業設計)發展專項資金總額控制。對認定的深圳市工業設計示范園區給予1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用于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平臺軟硬件建設、設計圖書資料(數據)購置,以及提供開放性、公益性的服務等。
對認定的省級工業設計示范園區如未獲得市級工業設計示范園區獎勵的,參照市級工業設計示范園區標準給予100萬元獎勵。
對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示范園區給予200萬元獎勵。已獲得市級工業設計示范園區獎勵,則在原獎勵100萬元基礎上追加獎勵100萬元。
資助方式:總額控制、自愿申報、專家評審、現場考察、社會公示、政府決策。
三、申報條件
申請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從事工業設計活動,具有完整的園區建設和發展規劃,符合深圳城市總體規劃,規范運營2年以上;
(二)具有合理規范的管理機構和運營機制,園區經營管理機構依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夠有效組織開展園區建設、管理和運營;
(三)具有完善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支撐體系,能為入駐企業提供信息交流、人才培訓、品牌推廣、知識產權、投融資等公共服務;
(四)園區建筑面積不少于1萬平方米,園區整體年度總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
(五)園區引入國內外知名工業設計機構或設計工作室20家以上,其中年工業設計服務收入達到1000萬元的至少1家,上年度勞動生產率達到45萬元/人的工業設計機構3家以上。
四、審批程序
網上申請——提交申請材料——初審——專家評審、項目遴選——組織現場抽查——專項審計——項目驗收——核定資助金額——復核——社會公示——下達項目資金資助計劃——提交撥付資金有關資料——撥付資助經費。
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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