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的相關規定,為做好2018年度第一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內容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二、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無數量限制。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三、審批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并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3.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或已到期的企業需重新申請認定。
四、審批決定機關
市科技創新委會同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咨詢電話:88127373、88102193、88100075
五、審批程序
企業自我評價——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登記(僅限“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注冊登記――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審查認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僅限“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社會公示――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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